技术转让协议起草全解析
1. 协议当事人相关要点
在起草技术转让协议时,准确识别和表述当事人信息至关重要。首先要确保正确确定当事人,并且准确陈述其相关细节,包括完整(法定)名称、注册所在国家或州以及地址。
1.1 财务风险考量
对于对方当事人,存在一个风险管理问题,即其是否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来履行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从而判断是否适合与之签订合同。通常这由商业代表负责确定,但有时财务部门也会进行财务尽职调查。
1.2 集团公司的特殊情况
若对方是集团公司的成员而非母公司,就需要考虑是坚持让母公司作为(主要)签约方,还是让母公司作为附加方提供“母公司担保”。这是基于母公司有足够资产承担合同责任,而子公司可能没有的假设。
1.3 当事人法律地位
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名称和地位可能会“凸显”与他们订立合同能力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例如,如果一方是未注册的信托,需确认其是否有订立特定类型合同的法律能力。为避免不确定性,若当事人有官方或注册编号,可予以注明,因为与公司名称不同,编号通常不会改变。此外,若从全名中无法明确当事人的地位,应予以说明,例如是公司(在英国,可能是私人有限公司、公共有限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或未注册的旧式合伙企业,后者在合同中通常称为“商号”),还是通过皇家宪章注册成立(如许多英国大学)。
1.4 学术人员或科学家
对于学术发明者或从事咨询工作的学者,有时不清楚他们是否可以个人名义订立合同,还是应由大学或公司中处理咨询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签署。有时,学术人员或科学家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代表机构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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