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报告工作。
2、明确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3、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单位的重要文件,下达重要命令。
5、审批、签署开发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工程经费支付证书。
6、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文件。
7、组织审查开发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及相关材料,向需求单位提交竣工监理报告。
8、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的监理资料档案,对项目的技术、管理、进度、质量、经费等工作做全面的总结。
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规定:
1、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编制完成,须经总监批准;
2、应由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项目特点;
三、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由总监授权,负责总监交办或指定的监理工作;
2、负责项目日常监理工作和一般性监理文件的签发;
3、总监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1)监理人员的调配;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及审批监理实施方案;3)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4)审核签认竣工结算。5)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四、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作用:
1、监理项目部职能的体现;
2、指导监理项目部全面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3、监理管理部门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4、建设单位检查监理单位是否能够认真、全面履行委托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是社会监理单位为了获得监理任务,在投标前由监理单位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它是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具有可实施可操作的业务性文件,用来指导具体监理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