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接收方对交付机构选择性使用功能的认证电子邮件系统
1. 引言
随着更多商业活动转移到线上,合同签署也随之线上化。线下时,许多合同是面对面签署的。但在线上默认情况下,签署合同的各方无法合理确定其他方是否为其声称的身份,合同措辞是否确实得到所有方的认可,以及是否每个人都签署了合同。
当双方通过可能不可靠的网络连接时,确保公平性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合同签署问题的一个变体是认证邮件问题。例如,Alice 给 Bob 发送邮件,她希望获得 Bob 已收到邮件的证据。认证邮件问题是邮件与收据的公平交换问题。一些电子邮件程序具有让发件人要求收件人返回邮件收据的功能,但当发件人不信任收件人时,此功能无用,因为是否返回收据取决于收件人。即便双方互不信任,也应实现这一功能。
公平性是此问题中最重要的特性。具有公平性的协议应在任何一方获得所需信息时终止,或者双方都未获得任何有用信息。也就是说,不应出现以下情况:收件人收到电子邮件,但发件人未收到收据;或者发件人收到收据,但收件人未收到电子邮件。公平性也是电子商务中最重要的特性之一。为解决认证邮件问题,人们考虑了一些被称为认证电子邮件的系统。
2. 相关工作
已经提出了许多认证电子邮件系统,其中一些已实现商业化。此外,由于各国政府的放松管制,诸如账单、优惠券和工资明细等法律文件也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分发,因此该系统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加。
为提高效率,几乎所有认证电子邮件系统都引入了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我们称此第三方为交付机构(Delivery Authority)。交付机构参与系统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也有不使用任何第三方的协议被提出,但在通信轮数和计算等方面效率较差,并且存在安全问题,因此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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