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各州虚拟货币监管情况全解析
一、美国虚拟货币监管现状概述
美国联邦政府在颁布加密货币相关法规方面行动迟缓,目前已将辖区内虚拟货币使用的立法或指导权让渡给各州。然而,各州并没有可接受并推广的统一立法模式,而是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法规和条例。
总体而言,除蒙大拿州、新墨西哥州和南卡罗来纳州外,其他州都有货币传输立法,通常要求从事货币传输交换服务的机构进行注册和/或获取许可证。各州针对虚拟货币制定的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 要求从事货币传输(包括虚拟货币)业务需获得许可证。
2. 在其他法定要求(如反洗钱)中提及虚拟货币。
3. 发布关于虚拟货币风险的警告。
二、要求虚拟货币业务持牌经营的州
以下是部分要求虚拟货币业务获得许可证的州及其相关规定:
|州名|相关法规及要求|
| ---- | ---- |
|阿拉巴马州|从事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货币传输业务的个人需要获得许可证。新修订的立法将虚拟货币纳入了用于传输目的的货币价值定义范围内。|
|加利福尼亚州|2014年6月废除了一项禁止流通除美国法定货币以外任何货币的法规。根据《货币传输法》,未获得商业监督专员许可或不符合豁免条件的个人,不得在该州宣传、招揽或自称提供货币传输服务。《虚拟货币法案》提议,未获得专员许可或不符合豁免条件的个人,不得从事该州定义的任何虚拟货币业务。申请许可证的人需支付相关费用,提供虚拟货币业务的详细信息、过往服务情况、交易收据样本和指定的财务报表。持牌人需始终维持专员确定的足够资本,以确保自身运营安全稳健并保护消费者权益,还需拥有以美元计价的债券或信托账户。违规者将面临民事处罚和其他司法救济。|
|康涅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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