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消防系统
本设计方案根据西门子 4.0MW 风力发电机组机舱结构及重点防护区域制定,并且自动灭火系统满足《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和《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NB 31089-2016》的要求,其系统组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由于海上风电机组远离陆地相比陆上风电机组更加不易维护管理,海况和天气情况都可能影响人员对于风机的外部干涉,当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实现人工灭火。因此,投标人为 4.0MW 海上风机机组设计了更加先进稳定的自动消防系统,可以实现火灾自动探测、前期预警、与远程视频系统联动以及气体自动灭火功能。
并且充分考虑到海上风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雷击、断电、长时间停电检修等自动消防控制系统备电耗尽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在每套灭火装置前端增加了机械式感温磁发启动元件,该启动原件可以在无需供电的情况下稳定运行不受断电、电磁干扰等其他外力影响,当机械式感温磁发启动元件周围温度达到所设定的温度值(110 摄氏度)时,也可自启动灭火装置对机舱内火情进行扑灭。保证了在风电机组在极端情况下仍能受到自动消防系统的保护。
自动消防系统的灭火装置采用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所有灭火装置常态为无压储存、无管网 、探测启动元件无需外接启动电源。灭火装置设计的使用寿命为 10 年。其中主要部件(灭火介质、外壳、引发器、启动器)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用进行日常检查并可以进行不间断运行,在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无需更换。当机舱各电气柜内有明火且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 消防灭火装置上热启动元件自动启动消防灭火装置进行灭火。同把可将灭火装置启动信号反馈到风电机组监控系统。全套装置具有抗电磁干扰、低温、震动、摇摆等功能。
机舱大空间区域自动消防系统
据SWT-4.0风力发电机组机舱结构及重点防护区域制定,其重点防护区域为机舱内部空间区域。主要以机舱空间及大部件设备布局情况等为参考,对风力发电机组的自动消防探测系统制定方案。
机舱大空间区域主要设备:
QRR2.8G/SH气溶胶灭火装置(简称气溶胶灭火装置)、点型感烟探测器(简称烟感)、点型温感探测器(简称烟感)、气体灭火控制器(简称消防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简称报警器)、通讯中继器。
电气柜内自动消防系统
机舱电气柜、塔基电气柜区域主要设备:
QRR0.3G/SH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简称SH-II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轮毂A6柜区域主要设备:
QRR0.02G/SH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简称SH-V热气溶胶灭火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