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史中的计算形式主义与风格问题
在艺术研究领域,社会、文化和背景因素对艺术作品意义的贡献难以量化,且与典型艺术对象的量化参数不同,因此当代计算研究和早期艺术史研究都聚焦于艺术作品的形式特征。
形式主义在艺术史中的发展
形式是艺术作品的本质,但具有高度的模糊性。它既是作品的视觉和物质属性,也包含作品的表现力。多年来,艺术史关注形式如何在创作者的知识、文化和个人环境中产生和存在。一些学者认为艺术有其自身的历史,由形式本身的进化冲动驱动。
早期艺术史的许多奠基者以分类学为主要目标,形式主义是他们追求这一目标的手段。然而,形式主义在艺术史中逐渐声名狼藉,因为它被认为支持了主导的权力结构和偏见。一些艺术史学家试图揭示形式主义与艺术史研究之间的基础关系,如大卫·萨默斯对形式主义实践及其与19世纪形而上学的联系提出了广泛批评,并主张一种不依赖视觉感知作为学科认识论基础的后形式主义艺术史。
尽管如此,形式主义仍然是艺术史的核心方法。当艺术作品的物理、视觉或物质属性是学者论证的重要部分时,这种方法至少部分是形式主义的。但如今,纯粹的形式主义分析逐渐消失,因为艺术史学家不能再回避讨论艺术的社会或政治方面。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新”艺术史的出现标志着这一转变的过渡时期开始。它关注艺术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维度,追随了迈耶·夏皮罗的理念,他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将风格概念与社会和政治问题相结合。此后,批判性视角在艺术史中迅速占据主导地位,而分类学、图像学和鉴赏学则逐渐退居幕后。
1971年,W. 尤金·克莱因鲍尔将艺术史研究方法分为“内在”和“外在”两类,可分别称为形式主义和非形式主义。如今,情况有所逆转,许多艺术史学家认为艺术史研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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