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社会选择:理论与应用
1. 引言
社会选择理论主要关注设计和正式分析聚合多个主体偏好的方法。这些方法包括投票程序,用于聚合选民对候选人的偏好以确定选举获胜者,或用于根据利益相关者对资源束的偏好来公平分配资源的协议。它起源于经济学和政治学,如今已成为多主体系统研究的基本工具之一。
计算社会选择为社会选择理论的形式化方法增添了算法视角,主要探讨将计算机科学方法应用于社会选择问题。
1.1 入门示例
假设有4个荷兰人、3个德国人和2个法国人要决定午餐饮品(所有人只能喝同一种)。荷兰人偏好牛奶>葡萄酒>啤酒;德国人偏好啤酒>葡萄酒>牛奶;法国人偏好葡萄酒>啤酒>牛奶。其偏好可表示如下:
| 人数 | 4(荷兰人) | 3(德国人) | 2(法国人) |
| ---- | ---- | ---- | ---- |
| 第一选择 | 牛奶 | 啤酒 | 葡萄酒 |
| 第二选择 | 葡萄酒 | 葡萄酒 | 啤酒 |
| 第三选择 | 啤酒 | 牛奶 | 牛奶 |
不同的投票规则会得出不同结果:
- 多数规则(Plurality Rule) :牛奶有最多人将其排在首位,按此规则牛奶是获胜者。但多数人(德国人和法国人)对牛奶不满,因为他们更喜欢其他饮品。
- 孔多塞获胜者(Condorcet Winner) :葡萄酒在与啤酒和牛奶的两两多数比较中,分别以6:3和5:4的多数获胜,这种在两两多数比较中击败其他所有选项的选项称为孔多塞获胜者。
- 单一可转移投票(Single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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