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类与模块编程全解析
1. Python 编程范式与类的基础概念
Python 全面支持过程式编程和面向对象编程,我们可以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种方法,或者将两者结合。在 Python 里,“对象”和“实例”通常指特定类的实例,“类”“类型”和“数据类型”这些术语可以互换使用。属于特定实例的变量被称为“属性”或“实例变量”,而方法内部使用的非实例变量则被叫做“局部变量”。“基类”是被继承的类,“子类”和“派生类”则是继承自其他类的类。
在 Python 中,任何方法都可以在子类中被重写,但不支持方法重载。不过,由于 Python 强大的参数处理能力,这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限制。
Python 提供了“旧式”和“新式”两种用户定义类型(类)。新式类总是从新式类(如 object)派生而来,而旧式类要么没有基类,要么只有旧式基类。由于 Python 3.0 会移除旧式类,我们通常使用新式类。创建类的语法如下:
class className(base_classes):
suite
在类的代码块中,def 语句会为该类创建方法而非函数。Python 支持多继承,但为避免不必要的复杂性,我们通常会避免使用。同时,Python 不支持抽象类,但可以实现类似抽象类的效果。
Python 没有像“public”和“private”这样的访问修饰符,但有“私有”和“非常私有”的概念。以单个下划线开头的对象被视为私有,以两个下划线开头的对象则是“非常私有”,Python 解释器会对其名称进行修改,以减少误访问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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