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域名注册及侵权相关知识解析
1. 商标注册相关要点
1.1 商标规范起草
在起草商标规范时,要把握好平衡,避免规范过于宽泛,尤其要考虑恶意申请的问题。例如在 Sky plc v Skykick 案中,Arnold LJ 指出“电信”至少涵盖电话、宽带、wifi、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等,与电信服务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在移动设备或个人电脑上访问音频、视听内容的软件以及电子日历等。
1.2 价格比较网站商标注册
市场上信息和数据的便捷获取催生了价格比较网站。在 C - 420/13 Netto Marken - Discount AG 案中,法院明确此类比较服务的商标可以注册,但规范必须表述清晰准确,让他人知晓申请人打算整合和比较哪些服务,比如要明确是“整合保险服务”还是“整合计算机上的定价信息”。
1.3 商标申请审查与注册流程
商标申请先进行绝对理由审查,若通过则予以公布。公布后,在先商标或权利的所有人可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异议。相对理由主要指申请的商标若投入商业使用会侵犯在先商标或权利。异议期通常为两个月,可申请延长至三个月。异议期结束,或所有异议程序撤回或申请人胜诉后,商标将被注册,保护期从注册日起算,但追溯至申请日。具体流程如下:
graph LR
A[商标申请] --> B[绝对理由审查]
B -->|通过| C[公布申请]
C --> D{是否有异议}
D -->|是| E[异议程序]
E -->|结束或撤回或申请人胜诉| F[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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