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法律与渗透测试合同要点解析
一、美国联邦法律
美国针对计算机相关领域制定了一系列联邦法律,以规范和保障数字环境的正常秩序,以下是部分重要法律介绍:
|年份|法律名称|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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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禁止制造、交易或销售任何规避版权保护机制的技术、设备或服务。|
|1999|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案(UCITA)|旨在为软件许可、在线访问及计算机系统间的各种交易提供一套统一规则,认可“收缩包装”许可协议的有效性。|
|2000|美国国会全球和国家商务电子签名法案(ESIGN)|为电子签名、记录和电子合同提供法律基础,规定电子合同“不得仅因其为电子形式而被否认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2001|美国爱国者法案(PATRIOT)|扩大了执法部门搜查电话、电子邮件、医疗和财务记录的权限,同时放宽了美国境内外国情报工作的一些限制。|
|2002|电子政务法案第三篇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FISMA)|旨在改善联邦政府内部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取代了1987年的美国计算机安全法案。|
二、美国州法律
部分美国州积极主动保护公民隐私。例如2003年加利福尼亚州的SB 1386法案,要求在加州运营的任何机构、个人或企业披露涉及加州居民的安全漏洞。到2005年,有22个州颁布了类似法律以保护公民隐私。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法律还扩展到涵盖其他数据,如医疗信息、生物识别数据、电子签名、雇主识别号码等。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州可自行定义计算机犯罪相关法律,同一计算机活动在一个州可能合法,在相邻州却可能违法。以垃圾邮件为例,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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