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价值的感知:现象学视角下的情感理论
1. 哲学家的不精确与两种错误理论
哲学家们常常对日常语言造成一定的破坏。在情感领域,这种粗暴的简化现象普遍且令人惊讶。在笛卡尔时代及之后的几个世纪里,“激情”一词占据主导地位,它将感觉、道德倾向、情绪、心境和情感等各种不同的东西都归为一类。在当代哲学中,“情感”一词也被广泛使用,同样具有宽泛的涵盖性。例如玛莎·努斯鲍姆的《思想的动荡:情感的智慧》,尽管提供了丰富的实证和文学例子,但她似乎没有对愤怒发作和长期情感(如对父母的爱)进行术语和概念上的区分。
更糟糕的是,可能会采用错误的理论,将所有不同的情感现象归结为一种,并给出错误的总体特征描述。至少有两种对情感体验的错误或不令人满意的总体特征描述:
- 第一种理论 :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传统的很大一部分将情感体验纯粹归为“主观性”领域,剥夺了它接触道德或一般价值论真理的机会。在某些版本中,如笛卡尔或经验主义版本,情感体验被赋予实用价值,“情感”被视为指示生物体生活中有用或有害事物的指标。但像崇敬、仁慈等深刻高尚的情感,以及对彼特拉克十四行诗之美的感激等审美情感,甚至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赌徒的邪恶激情,都难以用这种理论解释。
- 第二种理论 :以弗洛伊德模型或其通俗版本为特征,似乎认同情感认知空洞或至多具有经济 - 实用价值的观点。它还将所有情感现象归结为情感生活的两个维度之一:感觉和倾向。这种将情感状态归结为驱力的做法,在现象学上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感性是一种卓越的接受倾向,不能归结为驱力领域的功能。
2. 现象学方法:感觉的广度与深度
对于现象学家来说,没有无缘无故出现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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