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消息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部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对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的定义、市场准入规则、路权、权责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条例意味着深圳或成为国内首个为L3级乃至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放行的城市,也将为全国其他地方的L3级自动驾驶准入政策,提供标准和模板。

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让自动驾驶更安全
一直以来,围绕自动驾驶安全性的非议与质疑颇为广泛,但数字不会说谎,自动驾驶大大降低了交通事故率——据公安部统计,94%的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注意力分散、未按交规行驶、错误判断路况、酒驾等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拥堵也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据2021年发布的《自动驾驶汽车交通安全白皮书》统计,自动驾驶汽车正常行驶时能够有效避免人类驾驶80%的事故。
在之前的《高精度定位的功能安全和完好性,为此重要?》一篇中,我们详细剖析了“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为何之于L3自动驾驶必不可少的——功能安全可以保证在零部件(电子电器部件)发生失效的时候,能够进入安全可控的运行模式,从而可以保证安全风险达到系统可接受的水平;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的实施为L3级自动驾驶铺平道路。千寻位置通过引入完好性指标,提供高精度定位服务,确保在异常环境下的自动驾驶安全。其FindAUTO系统在功能安全和完好性方面达到10-6/h,为智能汽车提供厘米级定位和安全评估,已获得多家头部厂商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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