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第斯和北欧国家的财政契约:税收制度的演变与差异
在全球不同地区,税收制度的发展路径和特点存在显著差异。安第斯国家和北欧国家在税收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特征,这些差异不仅反映了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体制,也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本土税收与财政契约
本土税收的重要性降低,可能意味着本土社区对国家的议价能力下降,同时也会导致税基进一步缩小。在自由税收制度初期,安第斯国家和北欧国家在税基扩大方面存在差异,这也暗示了税收作为一种良性工具,在巩固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和监督方面的潜力不同。在20世纪,直接和间接国内税收的巩固情况明显体现了这种税基扩大的差异,表明安第斯国家形成了狭窄的财政契约,而北欧国家则形成了普遍的财政契约。
2. 贸易税的兴衰
贸易税从间接外部税为主向一般间接国内税为主的转变,是自由税收制度中的首次关键税收转型。这一转型体现了税基的扩大,需要行政改进和更广泛的财政契约。
2.1 贸易税的现状与历史对比
近年来,在所选的五个国家中,贸易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例均低于5%,这与19世纪后期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例如,在北欧国家,尽管挪威和瑞典实行相当自由的贸易政策,但在第一次全球化期间,由于对外贸易的扩张,两国的海关收入都有所增加。
2.2 安第斯和北欧国家的差异
- 重要性不同 :19世纪后期,贸易税对挪威和瑞典的公共财政至关重要,但不如在安第斯国家那样核心。在北欧国家,贸易税占总税收的比例低于50%,而在第一次全球化的关键年份,玻利维亚和智利的贸易税占总收入的比例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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