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铸件与螺母标准规范详解
1. 钢铁铸件相关规范
1.1 焊后热处理
铸件在进行所有主要焊缝修复以及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次要焊缝修复后,应按照表 1 进行焊后热处理:
- 在潮湿表面上进行焊接;
- 焊接使潮湿表面温度达到或超过 425°C [800°F]。
对于奥氏体钢种,在次要焊缝修复中允许的最大潮湿表面温度为 425°C [800°F],以避免晶间腐蚀敏化。此类次要修复可采用低热量输入(例如 2000 J/mm [50 000 J/in.])的焊接工艺,或在焊接过程中用水冷却潮湿表面,或两者结合。潮湿表面温度测量可使用示温蜡笔或接触式高温计完成。
1.2 拒收与复审
代表拒收材料的样品应从拒收报告发出之日起保存两周。若制造商对测试结果不满意,可在此期间提出复审要求。
1.3 产品标记
铸件应标记 AASHTO M 285M/M 285 或 ASTM A 744/A 744M 规范编号和等级符号,如 CF8、CN7M 等。此外,制造商名称或标识标记以及图案编号应使用低应力印章铸在或刻在所有铸件上。小尺寸铸件的标记应根据可用面积进行限制。单个铸件上的炉号标记应由制造商和采购商协商确定。标记位置不应影响铸件的使用性能。
1.4 补充要求
以下补充要求仅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指定时适用:
- S2:射线检测
- S3:液体渗透检测
- S5:焊接准备检查
- S6:认证
- S7:主要焊缝修复的预先批准
1.5 晶间腐蚀测试
晶间腐蚀测试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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