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纹钢管的技术要求与应用规范
1. 锁缝抗拉强度
锁缝抗拉强度与规定的板材厚度密切相关,不同厚度的板材对应着不同的锁缝抗拉强度最小值。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 指定板材厚度 (mm) | 单位宽度锁缝抗拉强度最小值 (kN/m) |
| — | — |
| 1.02 | 30 |
| 1.32 | 42 |
| 1.63 | 60 |
| 2.01 | 91 |
| 2.77 | 122 |
| 3.50 | 154 |
| 4.27 | 210 |
对于IA型管道,其厚度应为波纹壳的厚度。当螺旋波纹锁缝管的端部重新轧制形成环形波纹时,无论有无法兰端部处理,重新轧制端部的锁缝在母材中不得有任何可见裂纹,且锁缝的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规定要求的60%。
2. 端部处理
为便于现场连接,带有螺旋波纹的单个管段端部可进行以下处理:
- 重新轧制形成环形波纹,环形波纹应从管端至少延伸两个波纹。
- 形成符合相关要求的上翻法兰。
- 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式。
端部直径不得超过管筒直径超过波纹深度。所有类型的管端,无论是否重新轧制,在连接时应匹配,相邻管端直径的最大差值为13mm。当带有任何尺寸螺旋波纹或肋的管道重新轧制形成端部环形波纹时,环形波纹的常用尺寸为68×13mm。如果在单个管段端部使用法兰处理以方便现场连接,法兰宽度应均匀,不小于13mm,且与管道纵向轴线垂直。对于由标称厚度为2.01mm及以下板材制成的、将构成涵洞进出口的所有管道端部,在规定情况下,应按买方认可的方式进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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