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涂层波纹钢管标准规范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涵盖用于雨水排水、地下排水、涵洞建设等类似用途的波纹钢管(CSP)。此类管道通常不用于输送生活或工业废水。制造管道所用的钢板带有锌(镀锌)、2 型铝、55%铝 - 锌合金、锌 - 5%铝 - 混合稀土合金或 1 型铝等保护性金属涂层。
若选用锌和芳纶纤维复合涂层的钢板制造管道,制成的管道需配备沥青涂层。此时,本规范的要求适用于半成品管道,成品管道还需符合 M 190 的规定。需注意,采用锌和芳纶纤维复合涂层钢板并进行沥青后涂层处理的管道可用于生活污水管道和工业应用,但污水中的石油产品或类似物质可能影响沥青涂层的性能。
不同的金属涂层在所有环境中对基底金属的防腐蚀、耐磨或两者兼具的保护效果可能不同。某些恶劣环境下,本规范中的金属涂层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保护。可通过 M 190 所述的管道制造后涂层处理,或 M 245 所述的聚合物预涂层波纹钢管来提供额外保护。
本规范未包含管道基础、回填或覆土荷载与钢板厚度关系的要求。经验表明,产品的成功使用取决于钢板厚度的正确选择、基础和回填类型、工厂的规范制造以及安装过程的精心操作。安装程序详见 AASHTO LRFD 桥梁施工规范第 26 节。
2. 引用文件
- AASHTO 标准 :
- M 190,沥青涂层波纹金属涵洞管和管拱
- M 218,用于波纹钢管的镀锌钢板
- M 232M/M 232,钢铁五金件的热浸镀锌涂层
- M 245,用于下水道和排水的聚合物预涂层波纹钢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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