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建议书通过批复后或者项目建议与项目可行性阶段进行合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方面的工作。
- 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 投资必要性
- 技术可行性
- 财务可行性
- 组织可行性
- 经济可行性
- 社会可行性
- 风险因素及对策
-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
- 机会可行性研究: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并对各种设想的项目和投资机会做出鉴定,其目的是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寻找最佳的投资机会;
- 初步可行性研究:是介于机会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的一个中间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的初步估计。如果就投资可能性进行了项目机会研究,那么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往往可以省去。
- 经过初步可行性研究,可以形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比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粗略,但是对项目已经有了全面描述、分析和论证,所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作为正式的文献供决策参考,也可以依据该报告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项目建议书决定项目的取舍,即通常所称的 立项 决策。
- 对于不同规模和类别的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能出现4中结果:
- 肯定,对于比较小的项目甚至可以直接上马;
- 肯定,转入详细可行性研究,进行更深入更详细的分析研究;
- 展开专题研究,如建立原型系统,演示主要功能模块或验证关键技术;
- 否定,该项目应该下马。
- 详细可行性研究;该阶段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认为项目基本可行,对项目各方面的详细材料进行全面的收集和分析,对不同的项目实现方案进行综合评判,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绩效进行科学的预判,为项目立项决策提供确切的依据。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提交和获得批准。
- 项目评估。
-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对系统集成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后续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
-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的10%,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未超出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