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智能系统中的论证与对话策略
1. 论证类型
在说服他人采取特定行动以实现重要目标时,常见的论证类型有以下几种:
- 诉诸自身利益 :通过说明采取提议行动能够实现高重要性目标,来吸引说服对象。例如在人类谈判中,常见的策略包含威胁和承诺。
- 诉诸普遍实践 :在法律系统中,这是最常用的论证方式。呈现具体的实例比统计总结更具说服力。
- 诉诸过去承诺 :基于认知失调理论,假设人们为了保持认知的内在一致性,会愿意遵守自己的承诺。在重复互动中,这种论证对于维护主体的可信度很重要。
- 有限理性主体常用论证 :具有有限推理资源的主体倾向于使用“诉诸自身利益”和“反例”形式的论证。
2. 对话类型分类
Walton和Krabbe将对话分为七种类型,具体如下表所示:
| 类型 | 初始情况 | 主要目标 | 参与者目标 |
| — | — | — | — |
| 说服型 | 意见冲突 | 解决问题 | 说服对方 |
| 谈判型 | 利益冲突 | 达成交易 | 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
| 探究型 | 普遍无知 | 增长知识 | 找到“证据” |
| 审议型 | 需要行动 | 做出决策 | 影响结果 |
| 信息寻求型 | 个人无知 | 传播知识 | 获取/传递个人知识 |
| 争吵型 | 冲突/对抗 | 达成和解 | 击败对方 |
| 混合型 | 各种情况 | 各种目标 | 各种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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