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机器人的道德与法律地位:是否应赋予其地位?
一、工作坊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欧洲议会提出机器人可能需被视为“电子人”以实现社会和法律融合,这一观点引发了广泛争议。在此背景下,探讨机器人、人工智能或其他社交互动自主系统何时需要拥有道德和法律地位这一问题变得至关重要。
传统上,技术对象被视为人类决策和行动的工具。然而,社交机器人的出现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根据相关研究,用户会将社交机器人视为具有社会地位的实体,这表明社交机器人似乎不仅仅是工具。
本次工作坊旨在探讨专门为社交存在和互动而设计的技术的社会意义和后果。参与者将围绕“机器人是否应拥有地位?”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和辩论,该问题源于Christopher Stone关于自然对象法律权利的研究。通过此次工作坊,参与者将共同探讨机器人拥有地位的可能性和程度,评估承认其社会地位的利弊,并为开发具有文化可持续性的社交机器人提供智能和负责任的计划指导。
二、工作坊目标
工作坊旨在直接回应“具有文化可持续性的社交机器人”这一主题。如今,社交机器人已成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它们无处不在,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各种角色。然而,我们仍需决定它们在社会世界中应扮演的角色。
工作坊将通过组织一场围绕“机器人是否应拥有地位?”的辩论,汇聚全球不同学科的研究人员。他们将带来不同的观点和研究方法,促进关于机器人社会地位的讨论。这不仅有助于参会者了解该领域的研究现状,还能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思考和研究。工作坊的目标并非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而是梳理可能的答案范围并评估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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