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应受责备吗?
1. 引言:道德可持续性
道德信念、规范、价值观,以及道德实践、期望和反应态度,都是人际社会文化实践的基础。社交机器人和人工智能进入原本主要由人类承担的生活领域和社会角色,如护理、医疗、陪伴和性等,既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和福祉提升,也给我们的道德实践带来了挑战。
这就需要我们考量道德可持续性,即保留合理的道德价值、规范和实践。将社交机器人纳入责任归因和责备等道德实践是否具有道德可持续性,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责备的反应态度的理性约束来看,在当前技术发展水平下,因机器人造成的伤害而责备它们,并不满足这些约束,而且试图将责任归咎于机器人本身在道德上也是错误的,会造成责备真空和替罪羊现象。
2. 机器人与伤害
避免不必要的伤害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机器人的设计和使用可能带来伤害,以及由此引发的责任问题,是机器人伦理学的重要讨论内容。随着机器人在关乎人类福祉方面的独立性不断增加,人工智能决策变得更加复杂、不透明和不可预测,再加上用户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和理解不足,伤害风险也随之增加,且常常看似无人应为此负责。
目前,关于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责任问题已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广泛讨论,但从哲学伦理学的角度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以及它为何是一个特定的道德(而非法律)问题,还不够清晰。
3. 关于能动性的问题
通常,判断一个对象(如社交机器人)是否能为其造成的伤害负责,会通过形而上学的途径,即确定它是否为行为主体。然而,仅仅将机器人确立为因果主体是不够的,责任还需要有动机联系。
例如,一个人被下药或强迫行动,我们不会认为他要为行动后果承担道德责任。机器人的行动如果仅仅是人类意志的工具,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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