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生物与道德物种界限:道德地位提升的伦理探索
1. 道德地位提升的初步思考
在探讨道德地位提升(MSE)时,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观点。不能因某些人可能被不公正对待,就放弃保障其道德地位的努力。例如,不公平的雇主拒绝支付员工合理工资,这不应成为反对提供就业的理由,而应促使我们推动公平对待员工和完善就业法律。同样,因脑损伤导致道德地位受损,也不应阻止我们通过治疗来恢复或赋予其道德地位。
人类 - 动物嵌合体最初可能作为实验对象被创造出来,但这并不与尊重道德地位相冲突。相反,它们可能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对研究参与者道德地位的尊重含义。
2. 道德地位提升的概念问题
道德地位提升涉及一些概念性问题,揭示了我们在思考道德地位和提升时的潜在缺陷。
- 物种身份问题 :评估假定的道德地位提升应依据什么标准?以猪和人类为例,猪的心理和认知能力低于人类,道德地位也较低。那么猪 - 人类嵌合体,其能力和道德地位处于两者之间,它是增强的猪,还是退化的人类?如果生物物种与道德地位无关,为何还要采用基于物种的标准呢?
- 对谁而言是提升 :增强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于个体的,即干预后个体是否比未干预时状况更好。但在一些跨越物种界限的干预中,如嵌合体实验,很难确定反事实情况下的个体是谁。以“人格药水”思想实验为例,将药水注入果蝇使其变成“果蝇人”,这对原来的果蝇是否是好事?这种转变是否会对身份造成极大破坏,以至于不能再认为前后是同一个生物?尼克·阿加尔在考虑人类向超人类转变时也提出类似观点,他认为这种转变可能会破坏身份,使其不再是真正的提升。
并非所有影响道德地位的干预都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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