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可用性与安全在海外反腐败法调查中的作用
在全球商业环境中,信息的管理和利用对于打击腐败至关重要。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信息监管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对企业的合规性带来了挑战。同时,信息的可用性和安全性与海外反腐败法(FCPA)调查之间的关系也备受关注。
1. 全球信息监管差异
- 欧洲国家 :部分欧洲国家虽无正式信息共享法律,但公民可获取涵盖公共治理和商业信息的广泛数据集,实际上无需此类法律。不过,欧盟推出了新的数据保护条例,强调信息访问的限制和保密性。
- 美国 :美国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要求企业识别客户,以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必要时需向政府披露相关信息。
这种差异源于文化和历史因素,给跨国经营企业带来合规障碍,因为不同要求可能相互矛盾。
2. 信息与腐败的关系
以往研究多关注国家财富、政治制度历史和殖民历史与腐败水平的关联,但这些因素难以改变。而信息共享和保护相对灵活且易受影响。理论上,共享经过验证的信息可降低腐败水平,但在某些高风险环境中可能不适用。
3. 研究假设
为探究信息与FCPA调查的关系,提出以下假设:
- 假设1 :腐败感知指数(CPI)与FCPA案件发生存在关联。
- 假设2 :公众信息获取与FCPA案件披露数量存在关系。
- 假设3a :FCPA案件持续时间与信息可用性指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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