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采用标准成本法管理
可将SAP的差异来源分成以下几类:
1、 物料移动产生的差异
A、 PO收货时,采购价格和标准价格不同产生差异。
配置:
OBYC-PRD-PRA
凭证:
Example:
PO采购原材料800800,100个,单价为1.2元。但是原材料800800的标准成本为1.1元。
那么MIGO(101)收货的时候就应该产生如下凭证。
DR:材料差异 10 RMB <资产类科目,月末出具财务报表时属于存货>
原材料 110 RMB
CR:GR/IR 120RMB
B、 物料转移过账,如311/309,转出物料和接收物料价格存在差异。
配置:
根据不同的移动类型的一般修改(General modification)去确定科目,可能有的公司用901去做物料转移过账,那么就通过901的一般修改(General modification)去配置相应的科目。对方科目一般为存货。
Example:
使用MB11(311)把物料100公斤800800转为100公斤900900,物料800800标准单价为2元,物料900900标准单价为3元。那么转移以后会生成如下凭证:
DR:存货300 RMB
CR:存货 200 RMB-
CR:原材料-价格变更差异 100 RMB -<资产类科目,月末出具财务报表时属于存货>
2、 发票校验时产生的差异。
A、 发票上的价格和收货时的价格存在差异。
配置:
OBYC-PRD-NONE
这里一般是存货的差异科目,如材料差异科目。
但是这是基于标准成本的材料,如果是移动平均价的话,下面会讲到!
Example:
PO采购原材料800800,1000个,单价为1.2元。MIGO收货时按照PO价格收货,但是发票价格为1.1元,

文章详细阐述了在SAP系统中,采用标准成本法管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时,如何处理和记录物料移动、发票校验等环节产生的成本差异。同时,也介绍了移动平均价管理下,物料采购价格与标准价格不同如何处理。主要内容涉及科目配置、凭证生成及各类差异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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