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
北京张颖律师
这个作者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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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债权人要求其妻女承担还款责任,法院支持吗
关于苏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庭审中任某称老张的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而非用于家庭,且苏某称对于涉案借款并不知情,也从未参与老张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同时双方已于2020年离婚,离婚协议中对于公司经营及债务也有约定。任某要求小张承担还款责任,法院不予支持。经查明,老张与苏某原系夫妻关系,2020年2月17日,老张与苏某协议离婚,约定:离婚后公司继续由男方经营,由于女方从未参与公司经营,也不知晓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收支状况,所以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的债务均由男方承担(老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创 2023-08-16 22:48:01 · 111 阅读 · 0 评论 -
借款人突然去世,欠款怎么办
如果其遗产已经被分割继承,可以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或扣押相应财产。原本处于原告主体地位的出借人过世,现由其继承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意味着借款人所面对的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出借人,也可能对于借条外的其他事实一概不知,造成了当事人之间对借款及归还事实的断裂,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去世,因其家人不当然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故出借人的债务有可能不能得到全部清偿。原创 2022-09-15 22:44:28 · 118 阅读 · 0 评论 -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割
通常来讲,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首先,应看双方是否存在协议,如有协议,应尊重双方的协议安排;其次,如无协议,则要看双方同居期间生活关系是否紧密、财产是否存在混同,如存在财产混同情况,可考虑同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为双方共有,并酌情作出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规定,是无效、被撤销婚姻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的规定,但相对于上述情况,实践中其他的同居情形如非婚同居,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如何分割,法律并无规定。原创 2022-09-14 16:36:36 · 117 阅读 · 0 评论 -
饮酒后回家途中死亡,同饮者是否担责?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足够的认识,也应该意识到酒后产生的后果,在喝酒的过程中量力而行,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原创 2022-09-14 16:27:24 · 173 阅读 · 0 评论 -
银行卡借给别人是否构成犯罪
帮信罪”的大多数犯罪主体为年轻人,此类群体具有较大经济需求,为了赚取“快钱”,则走捷径出售、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或电话卡等支付、通讯工具,对卡内的异常大额交易并不在意或置之不理,认为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无关紧要,实则大多情形下已构成“帮信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了“帮信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主原创 2022-06-30 20:43:54 · 160 阅读 · 0 评论 -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法院在审理“假离婚”案件时,会区分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进行不同的处理。01、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有效即使双方在离婚前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为“假离婚”,但只要领了离婚证,或者经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双方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就是真离婚。02、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如果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该财产分割约定有效。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当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司法实践中,“假离婚原创 2022-06-29 22:07:50 · 113 阅读 · 0 评论 -
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治[2002]74号)安徽省公安厅: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原创 2022-06-28 21:18:05 · 116 阅读 · 0 评论 -
离婚协议中的几个重点
一、关于子女抚养安排1.注意抚养方式的选择:(1)双方可协商共同/轮流抚养子女,但选择轮流抚养的,操作困难较多。(2)可以约定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全部抚养费。2.鉴于子女一般在大学毕业时才有收入,因此考虑在协议中约定抚养费支付至22岁或学业完毕之日。3.提示当事人考虑子女教育、大病等情形,并考虑约定抚养费根据物价上涨指数适当递增。4.可以约定用共同财产折抵抚养费,建议在协议中明确“X方以XXX方式承担了子女抚养费,双方同意X方无须再支付子女抚养费”。二、关于财产分割1.注意有限责任公原创 2022-06-25 22:23:44 · 148 阅读 · 0 评论 -
欠款人署名故意签错,怎么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欠条作为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所写的书面凭证,在现实生活中频频出现,因欠条不规范或欠条内容欠缺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在这类纠纷中,“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因此,如何写好欠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原创 2022-06-20 22:10:36 · 126 阅读 · 0 评论 -
股权代持,假戏真做,怎么办
近年来公司间的兼并收购业务大量增加,股权的持有和转让频繁发生,人们关注的焦点已逐渐转移到交易的安全性和隐蔽性的层面,股权代持作为直接持有股权的一种变通方式,其隐蔽性和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使投资者更便捷地做出适当的股权安排,这种方式在为资本运作者提供自我保护并扩大商机的同时,也确实蕴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原创 2022-06-19 20:29:25 · 94 阅读 · 0 评论 -
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至女儿名下,怎么破局
裁判要旨:按照金融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权利人系执行阶段的形式审查内容,该认定并非不可推翻。尤其是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被执行的财产在案外人名下,但该财产权利来源是否合法应当纳入审查范围。本案债务人对于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应当是清楚和明知的,在此情况下,任由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至女儿唐敏名下,应属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综合本案全部事实和双方的特殊关系,对女儿唐敏账户冻结后其要求排除强制执行的请求不予支持。求排除强制执行的请求不予支持。案例索引:《闫淑君、唐敏与武仁意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案》【(20原创 2022-06-18 20:24:12 · 79 阅读 · 0 评论 -
没打借条,怎么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当事人一方没有借条而仅有转账凭证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对方抗辩该转账并非民间借贷款项,对方须为此抗辩理由提供相应的事实证据予以证明。在对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原告还应当继续就借贷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驳回其诉请。借贷关原创 2022-06-14 21:30:12 · 99 阅读 ·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