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法
北京张颖律师
这个作者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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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支出及共同生活消费是否属于彩礼?应否返还?
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对于高某主张订婚产生的布置、花束、酒席、礼品、服装及拍摄婚纱照、房租等支出,系男方为举办订婚仪式或结婚准备、同居生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高某及其亲友请赵某母亲及其亲友吃饭的费用等,以上均非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也不属于彩礼范畴,要求返还于法无据。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在订婚时给付赵某的彩礼钱。原创 2024-01-30 22:09:24 · 770 阅读 · 0 评论 -
伪造遗嘱并转移巨额遗产 被判丧失继承权
2022年,张林等非王家亲属4人以一份签署日期为2020年9月26日的王某斌自书遗嘱为依据,将王某丽兄弟姐妹5人诉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要求继承王某斌的遗产。王某丽伪造遗嘱后毫无悔改表现,且转移王某斌的巨额遗产,情节严重,丧失对王某斌遗产的继承权,故其丧失继承的王某斌遗产应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王家剩余4位兄弟姐妹平均继承。王某丽将转移的63万余元退出,以王某娟的名义上缴国库;王某斌留下的遗产有当地的房屋两套,其中一套50%的份额为王某斌所有,50%的份额为王某丽所有,此外还有银行理财款若干。原创 2023-06-14 22:44:17 · 60 阅读 · 0 评论 -
购房,出资款性质如何认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如父母主张该出资为双方的共同借款,对出资款的性质该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1062条是关于夫妻受赠财产的规定,也即应视不同情况认定为对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赠与。从现实国情看,子女结婚时往往缺乏经济能力,难以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原创 2022-12-06 21:39:07 · 452 阅读 · 0 评论 -
挂靠资质施工,可否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本条解释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关系。原则上,当事人应当原创 2022-12-05 21:25:12 · 515 阅读 · 0 评论 -
执行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如何抵充
在执行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利息的清偿顺序而言,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如果有剩余再清偿迟延履行利息。在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时,若执行款尚不足以支付全部金钱债务,则应按照一般民法债权抵充顺序原则进行支付,即先清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再清偿利息,最后清偿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原创 2022-12-04 19:42:24 · 134 阅读 · 0 评论 -
民法典诉讼时效是3年,离婚3年后发现财产,怎么办
因此,分割共有物之请求权,实质是形成权,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如果一对夫妻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被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所有。最后,如果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3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进行分割,无疑会鼓励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诚信行为,实际占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要能够藏过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以取得该财产。原创 2022-12-02 17:38:43 · 78 阅读 · 0 评论 -
配偶成为被执行人,另一方应该注意什么
因此,执行中追加案外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应当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非法定情形不得变更、追加,避免随意扩大变更、追加的范围。因此,申请执行人的追加申请缺乏法律依据。但如果在执行案件涉及债权产生前,夫妻双方就签订了真实有效且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且《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属的一方对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没有过错,则其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程序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其所有为由申请排除债权人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原创 2022-11-27 20:35:46 · 103 阅读 · 0 评论 -
当事人能否当庭拍照、复印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通过当事人拍照或者复印庭审笔录,可以进一步将庭审至于阳光之下,推进庭审公开,倒逼法官进一步建立健全庭审行为规范,严格开庭、调查、辩论等工作标准,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确保庭审公正、高效、有序运行,有利于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庭审规范化。拍照或复印庭审笔录具备法律依据。综上,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案件,庭审笔录只是审理过程的记录,不存在泄密的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当庭拍照、复印庭审笔录。原创 2022-11-26 21:34:07 · 487 阅读 · 0 评论 -
为子女买房的出资,先诉撤销赠与,撤诉后又诉民间借贷,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男方母亲、男方父亲未明确赠与其子男方,应为对男方和女方的共同赠与,故该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赠与行为完成后,无法定事由不得撤回,有法定事由的须经法定程序撤回,才能达到撤回的目的。男方母亲、男方父亲向人民法院起诉撤回赠与后又撤回起诉的行为,是其对权利的处分。该撤回未经法定程序完成。原创 2022-11-07 22:47:26 · 143 阅读 · 0 评论 -
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怎么办?
大多表现为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等大宗或者大额财产约定归举债人的配偶另一方个人所有,或者约定归双方的子女所有;第539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1111x第538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原创 2022-11-02 22:14:39 · 113 阅读 · 0 评论 -
建设工程保修期出现问题,维修费所承担
实务中,对于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原则根据以下情形确定:(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属于勘察、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可向勘察、设计单位追偿。属于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但施工单位提出异议而建设单位坚持使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没有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仍然使用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原创 2022-10-31 21:48:26 · 386 阅读 · 0 评论 -
民间“过继”收养关系有效吗
2016年4月,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承继字”,约定王某夫妇以及子女均到李某家生活,以后由王某夫妇料理李某今后生老死葬等一切事务,该承继字经双方家族以及村组负责人签字后,由当事人保留。2020年,由于王某与李某发生矛盾,王某一家在外租房居住,未再与李某一起生活。法院审理认为,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符合一定的法律要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本案中,李某收养王某时,王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双方依风俗签订的“承继字”虽经村组负责人签字确认,但不具有登记效力。原创 2022-10-26 22:01:46 · 117 阅读 · 0 评论 -
婚约解除后彩礼应当返还
恋爱期间,张某某于2020年9月15日转账3000元给刘某、于2020年10月4日给刘某购买一枚价值2128元的戒指、于2020年10月5日再转账2万元给刘某购买首饰。张某某与刘某恋爱、订婚期间,刘某共收受了张某某一方钱款39628元,现双方解除婚约后,除了张某某为刘某购买戒指和衣服支出的钱不宜返还外,刘某有义务将其取得的婚约财产适当返还给张某某。按照当地民间习俗,男方欲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向女方家送彩礼,目的是送彩礼之后正式缔结婚约,建立一种婚约关系,仪式较为隆重,一般会涉及双方父母、亲人、朋友的参与。原创 2022-10-24 21:25:18 · 95 阅读 · 0 评论 -
未约定保证方式,担保人如何担责
同年7月,双方对前期借款进行结算,邱甲向温某出具借款15万元的借条一张,并约定: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1日,月利息为人民币2300元整,借款人邱甲保证于2021年7月21日前归还借款15万元整,并由邱乙、林某作担保,如到期未还清本息,利息以借款总额为基数,从借款之日起按月利息百分之二支付至实际还款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当事人之间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依法应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即在对债务人邱甲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邱乙、林某承担保证责任。原创 2022-10-20 21:22:00 · 111 阅读 · 0 评论 -
民法典以后,居住权是如何执行的您了解吗
本案申请执行人作为丧偶独居老人,其对案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益取得于民法典实施之前,执行法院依照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登记制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了居住权登记,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既有的房屋居住使用权利,对于引导当事人尊重法院判决,推动民法典有关居住权制度的新规则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执行法院遂依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等关于居住权的规定,裁定将董某军所有的案涉房屋的居住权登记在邱某光名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四)民法典条文指引。原创 2022-10-19 22:04:39 · 166 阅读 · 0 评论 -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车登记在女方名下 离婚时如何分割
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父亲在彭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前,与刘某共同前往车行,全额出资购置小型轿车,并将该车辆登记在刘某名下,虽无书面或口头的赠与约定,但考虑到刘某与彭某即将组成新的家庭,彭某父亲为减轻刘某、彭某的家庭负担,而全额出资购置车辆,该行为具有明确赠与彭某及刘某的意思表示,而无明确赠与刘某一方的意思表示,小型轿车应认定为彭某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涉案车辆在起诉离婚时,二人未将该车辆列入待分割财产,故法院未予处理后,刘某以该车属于个人财产为由,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彭某将该车辆予以返还。原创 2022-10-18 20:49:38 · 141 阅读 · 0 评论 -
开庭中当事人陈述前后不一致,律师教您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于当事人陈述的证明效力,则要由审判人员结合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变更陈述的理由、当事人诉讼能力、证据情况及案件相关事实进行审查认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原创 2022-09-21 17:12:15 · 1112 阅读 · 0 评论 -
解除同居关系时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具体的分割方式问题上, 除非当事的规定人具有家庭关系,否则应视为按份共有,故同居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而需分割共同财产时,首先应当明确各自财产所占份额,在此基础上进行财产的分割。不宜实物分割的财产,可以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也可以“确权不确物”,明确各自享有的权利份额,但不明确划定具体实物范围或四至,相关财产仍由双方共同占有、使用。在当事人请求分割同居关系期间所得的各种财产时,对于一方个人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原创 2022-09-20 20:56:23 · 107 阅读 · 0 评论 -
你要了解,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判定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不是知识产权本身取得时间为判断标准,离婚以现有财产进行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予适当补偿,照顾。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几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保险业内给客户介绍的保险各项好处时,总会伴随着一句“保险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将来发生经济纠纷,您的先生/太太无权拿走您的保单强行取走保险金,就算是离婚,这笔钱也还是您的”。原创 2022-09-17 20:23:48 · 221 阅读 · 0 评论 -
无子女无遗嘱,去世后名下房产该归谁
申请人梁女士夫妇对苏婆婆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故申请人申请要求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创 2022-08-26 16:00:05 · 115 阅读 · 0 评论 -
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可以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务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清楚、理解合同内容,同时也表明其放弃核实债权人的身份信息,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观上具有与不特定的债权人成立借款关系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空白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被明确后,对该债务人理应具有约束力。(2020)最高法民申1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原创 2022-08-26 15:43:18 · 84 阅读 · 0 评论 -
同居关系一方当事人对对方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自1994年2月1日起,即使你和张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且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仍然不能认定为存在婚姻关系,而应认定为同居关系。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原创 2022-08-19 21:51:21 · 134 阅读 · 0 评论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房产给对方,可以撤销吗
如果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原创 2022-08-18 21:49:37 · 149 阅读 · 0 评论 -
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一是从偿还银行贷款的时间看,还贷的时间只要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即可认定是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不必刻意区分还贷的资金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法定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因为夫妻双方的分工协作不同,即使女方为全职主妇,但在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家务的操持上付出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如果恪守以谁的名义偿还的贷款,以银行转账记录为证明依据的话,无疑对于女方是不公平的。...原创 2022-08-18 21:46:06 · 133 阅读 · 0 评论 -
夫妻一方婚内向异性大额转款,怎么判
夫妻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向婚外异性赠与大额钱款的行为显然不是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该行为明显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也违反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故该赠与行为无效。现夫妻两人虽已离婚,但该状况并不影响两人仍可以共有财产,在相关当事人并无分割诉请的情况下,相应钱款应当恢复其原始状态,全额返还。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创 2022-08-10 21:18:40 · 103 阅读 · 0 评论 -
破产企业的职工退休怎么办?
但双方履行义务的时间不一致,在签署协议后,遗赠人即可要求扶养人履行扶养义务,但在遗赠人死亡之前,扶养人不得要求被扶养人履行转移财产的义务。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为了避免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争议,遗赠扶养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范围以及提供扶养的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于死亡后,将约定遗产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原创 2022-08-08 20:59:02 · 216 阅读 · 0 评论 -
离婚后,子女大额抚养费双方如何负担
2.对于争议较大的教育培训支出,抚养人之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对父母离婚时既已参加的培训,应考虑到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连贯性,原则上予以支持;对超既有范围的培训,实际抚养一方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未能协商一致的非必要支出,应视为实际抚养一方自愿为子女负担的部分,不宜划入未实际抚养一方的抚养费分担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2条(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原创 2022-07-15 21:41:02 · 135 阅读 · 0 评论 -
员工写了放弃社保的声明,有用吗
(一)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问题1、同居双方之间财产分割纠纷。处理这类纠纷,可按双方分别所有来处理,即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无法认定归属的则由双方平分。2、同居双方之间财产赠与导致的纠纷。本类纠纷有两类情形。一是赠与行为发生后,一方又反悔而产生争议。该项争议可直接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二是一方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本人生活或对家人的扶养出现重大困难时,如赠与方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或家人主张撤销赠与而与受赠方发生纠纷。对于这类纠纷有两种思路,一是按赠与合同之规定;二是按有利于赠与方来处理。(二)单婚型同居关系原创 2022-07-11 21:31:13 · 97 阅读 · 0 评论 -
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问题
(一)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问题1、同居双方之间财产分割纠纷。处理这类纠纷,可按双方分别所有来处理,即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无法认定归属的则由双方平分。2、同居双方之间财产赠与导致的纠纷。本类纠纷有两类情形。一是赠与行为发生后,一方又反悔而产生争议。该项争议可直接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二是一方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本人生活或对家人的扶养出现重大困难时,如赠与方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或家人主张撤销赠与而与受赠方发生纠纷。对于这类纠纷有两种思路,一是按赠与合同之规定;二是按有利于赠与方来处理。(二)单婚型同居关系原创 2022-07-10 20:34:13 · 100 阅读 · 0 评论 -
与他人建立情人关系生育子女,能认定重婚罪吗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案系因夫妻一方违反婚内“忠诚协议”所引发的离婚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双方所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持有效观点的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一、“忠诚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夫妻相互忠实是婚姻关系的本质要求。《民法典》第1043条都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该规定是“忠诚协议”存在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在完全符合婚姻法精神和原则的情况下下,在不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健康和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订立的“忠诚协议”是对上述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二、“忠诚协议”并原创 2022-07-05 22:52:39 · 187 阅读 · 0 评论 -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案系因夫妻一方违反婚内“忠诚协议”所引发的离婚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双方所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持有效观点的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一、“忠诚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夫妻相互忠实是婚姻关系的本质要求。《民法典》第1043条都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该规定是“忠诚协议”存在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在完全符合婚姻法精神和原则的情况下下,在不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健康和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订立的“忠诚协议”是对上述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二、“忠诚协议”并原创 2022-07-03 21:17:39 · 154 阅读 · 0 评论 -
以房抵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如果一对夫妻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被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应当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原创 2022-07-03 21:13:39 · 124 阅读 · 0 评论 -
离婚3年以发现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还可以要么
如果一对夫妻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被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应当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原创 2022-07-01 20:52:10 · 84 阅读 · 0 评论 -
用聊天记录当证据 对方改了微信号怎么证明他是他
但现在,微信号可以更改了,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可能会在庭审之前修改自己的微信号,并对借款事实进行否认,这样就很可能导致当事人起诉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与实际的微信号无法对应。为避免以上法律风险发生,建议:1、在民间借贷往来中,尽量通过签字、盖章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只有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要借机向对方索要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卡、手机号码等可以证明对方真实身份的信息。2、对于已经绑定过手机号码的微信号,可以通过验证绑定的手机号码确认该微信是否为其本人使用。手机号码采用实名制,在微信的添加用户框内输入该手机号原创 2022-06-12 19:44:54 · 672 阅读 · 0 评论 -
恋爱时将房屋一半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想要回
彩礼一般是一方向对方赠送的订婚礼物或金钱,目的是促成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彩礼给付的前提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若二人达成婚姻关系,彩礼就归受赠人所有,从本质上看,彩礼的给付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的赠与行为。但在实践中,若双方未能顺利缔结婚姻关系,一方父母或一方给付的财产是否应定性为彩礼?对此,应严格限定彩礼的范围。男女在恋爱期间给付财产的目的不尽相同,不能将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全部认定为彩礼,一概都要返还。对于是否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财物,应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王先生在与赵女士恋爱期间购买房屋,并原创 2022-06-10 21:31:58 · 93 阅读 · 0 评论 -
证明婚内出轨的几种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2、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原创 2022-06-09 22:42:41 · 112 阅读 · 0 评论 -
妻子在丈夫车上私装车辆定位器,违法不
尽管二人是夫妻,但在法律意义上,双方均为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这就意味着二人不可以在未获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实施侵犯对方私密空间的行为,刺探、获取对方的私密信息。路女士在未征得同意或事先告知刘先生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名下车辆上安装定位器,虽然路女士表示是为了随时知晓车辆的位置,但该车辆为刘先生日常使用,路女士在确认车辆位置的同时,亦知晓了刘先生的行程信息,而刘先生行程信息属于其私密信息,因此,路女士的行为已侵犯刘先生的隐私权。法院认为,由于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路女士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刘先生是否具原创 2022-05-25 19:37:44 · 181 阅读 · 0 评论 -
被告没车没房没存款,起诉还有用吗
对债务人施加还款压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规定。通过诉讼可以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下行为会受限: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原创 2022-05-24 21:57:33 · 151 阅读 · 0 评论 -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第二款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原创 2022-05-23 22:41:59 · 129 阅读 · 0 评论 -
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影响子女前程
1、留下案底是指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有罪,而行政拘留或只是被拘役,不会留下记录。而对于不进监狱,但被判处管制刑(在监狱外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或是被采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等方式执行刑罚的,都会被记录。2、一般情况下,倘若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接受刑事侦查,会对子女各方面产生较大影响。而服刑完毕的根据罪名情况,不一概而论。3、将政审划分为严格政审与非严格政审。对于需要严格政审的机构,如警校、军校、司法机关职位等,主要是要求直系亲属中没有(1)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2原创 2022-05-17 22:24:09 · 187 阅读 ·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