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用类就别用方法。 用类显得高大上。
比如:类的初始化实例的时候(__init__()方法),传入的参数,可以在后续方法中使用。这样后续所有的方法都可以使用这个参数,同时也减少了这个方法本身参数的数量。这叫一次传入,多次多地使用。 在__init__()方法里参数的参数,一般是不变的变量,比如配置文件、字典、读取本地文件等;总之,在__init__()方法里参数的参数,是这个类实例化的时候就传入的变量、执行的方法,后续用对象调用方法的时候,能够直接传入方法本身的参数就可以了,类的参数之前已经传入好了。
2.超过100行的代码,就用类,别用方法。
阅读别人的代码,大的工程,阅读几份代码,对代码的理解会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