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治权威与歌剧舞台中的时代冲突
在社会和政治领域,法律与政治权威的概念一直是核心议题。同时,歌剧舞台上也常常展现出不同时代观念的冲突,尤其是老年与年轻、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碰撞。
法律与政治权威
法律的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格概念,不仅将政治权威与家庭和社会权威区分开来,还为任何声称合法统治的政府赋予了有效性。我们生活在多种“人格”之中,这些“人格”在规范层面上,如义务与权利、权威与服从等方面,将我们与其他“人”(包括人类和机构)联系起来。
例如,“臣民/公民”“地方行政官”“君主”等概念,都是专门的政治概念。这些概念构建了我们的政治生活,规定了我们在政治体系中的角色和地位。
从哲学角度来看,法律的理念与人类的实践理性是相互关联的。康德认为,法律的理念涵盖了道德和政治两个方面,它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体现。
我们日常的政治制度以及由它们构建的自我认知和实践,不仅有其历史和传统,还有哲学历史和一系列哲学传统。这些哲学传统为我们理解政治权威和服从提供了不同的视角。
歌剧舞台上的老年形象
在歌剧舞台上,老年形象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主题。老年与死亡似乎紧密相连,但死亡与年龄的关系并非简单直接。
很难给老年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如今,我们通常将60岁及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或者以领取老年养老金为界限。然而,老年的形象却多种多样,可能是需要照顾、体弱多病、痴呆的人;也可能是充满世俗智慧和洞察力的导师、长者;还可能是克制自己、给予良好建议、明智且成熟的老妇人;甚至可能是挑战社会常规的“有趣”老人。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老年、老人在家庭和社会中都受到尊重和敬仰,被视为权威人物。但也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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