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表征与思维过程的探讨
1. 用一般规则为表征结果辩护
在探讨如何运用一般规则为表征结果辩护时,我们会遇到诸多有趣的问题。比如,若要为“52”这一结果辩护,可借助“x2”,前提是将“x2”与系统中的“x3”或其他符号进行对比。这里的难点在于,不要试图为那些无法辩护的事物寻找理由。
当有人问“为什么写‘52’”,回答“上面说要平方”,这就是一种完整的辩护。若以不合理的方式要求进一步辩护,那是毫无意义的。
再如,给某人解释“平方这些数字”这一指令的所有可能含义后,他进行了平方运算。此时若问他“为何根据这个解释这么做”,他重复之前的解释作为回答是没有意义的。有意义的问法应该是“为何根据这些解释做了这个而不是那个”。
还有一个看似荒谬却反复出现的问题:规则“x2”的倾向在应用规则前必须持续多久,一秒还是两秒?我们会感觉这个问题无关紧要,因为它确实与核心问题没有关联。
当依据规则描绘一种情况时,这种情况就是模型。我们无需额外的模型来展示描绘过程,不然就会陷入无限循环,因为每一个新模型都需要另一个模型来展示其应用方式。所以,最终我们必须在没有额外模型的情况下行动。
比如,点P从A到B的移动若依据箭头指示,这一过程只能通过描述箭头所属的系统来描述。即便添加类似“||”这样的翻译规则符号,也只是在同一层面,最终还是要描述符号所属的系统,否则添加更多符号也无济于事。
任何表征、依据规则行动(而非仅仅与规则一致)、从指令推导行动、用指令为行动辩护,都类似于从书面数据推导结果,通过指出表格中符号的位置来实现。
我们还会遇到尴尬的问题,比如写“52”是否是自动完成的,但这其实与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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