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话到交互:行为沟通的力量
1. 交互设计与沟通范式反思
交互设计与沟通设计紧密相连,因为沟通是交互的一种形式,且交互常基于沟通。但当提及沟通时,我们往往首先想到语言交流,尤其是对话,或是其他明确且常规的符号和信息。然而,严格意义上的对话并非交互的正确模型,它过于基于意图且过于强调合作,容易产生误导。
在当前人类语言的使用中,存在两个目标:
- 说话者的目标:X 的行为旨在让 Y 识别该行为、理解其含义并相信事实 p。
- 解释者的目标:Y 旨在解释 X 的言语行为,赋予其意义,理解 X 的意图。
这使得双方有了一个共同目标,即 Y 理解 X 的意思,通常双方会为此进行合作以实现成功的沟通。但实际上,对话只是一种特殊的交互和沟通形式,不能将其合作性推广到所有的“交互”和“沟通”中。例如,相互辱骂的交流,其中合作并非必然目标;欺骗也是一种常见的非合作性语言沟通,涉及隐藏意图和违反合作原则。
2. 行为隐式沟通理论
2.1 行为隐式沟通的定义
日常的、实际的甚至非社交的行为,在特定情境下可作为沟通信息。这种无需任何修改、额外信号或标记的沟通形式,被称为行为隐式沟通(BIC)。它具有行为性,因为只是简单的非编码行为;具有隐式性,因为其沟通特征未被标记、未公开、不明显,因此可被否认。在 BIC 中,沟通只是一种用途,至多是一个目的,而非塑造功能。
2.2 BIC 与其他沟通形式的区别
BIC 与所谓的“非言语”或“超语言”沟通(NVC)不同。NVC 是通过特定行为或行为特征进行的沟通,基于面部表情、姿势、特定手势、语音的超音段特征等,有专门的沟通系统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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