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都很“尊重”标题,虽不至于希望“惊天地、泣鬼神”,但也希望至低程度言之有物。然而正是这小小的“期望”便会给人带来无尽的烦恼,乃至恐惧,乃至放弃,但搞笑的是参与者却并未意识到其中的作用,或者说他强烈的认为是这样。
“微博”为什么会击败“博客”三千里?
因为不用再承担“隐含的责任”,(无论是自以为是的还是社会所期待的还是系统自身莫须有的要求),换言之是兴之所至,随心而欲,自然而然。
2、其实作为一个粉丝,(关注)目标的言论本身不一定非常重要,相比之下“真实”(的触感)更为重要,似乎一抬头就可以看到你。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嗨”,或者一个随意的点击产生的一个小小的动作,告诉你说“我现在很无聊呢”。如同一个倾慕者躲在远远的角落偷偷的观察,但可怜的是,这种远望如此的卑微以至羞于启齿,直到被更为用心的有心人捕捉到这种差异,于是一个“伟大”的产品创意就这样诞生了。
什么叫用户体验,这就叫用户体验。
3、一个人的行动很多时候都会隐含着他对生活的理解,以及他一贯的处事方式。不是说要他整天说教,把他真实的一面呈现出来,也给他充足的自由,需要关注的自然会关注。这就是双赢。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要"低估"参与者的智商,他们会有所悟;也不要“侮辱”参与者的智商,因为他们会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