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认识论怀疑论中的确定性与可错性探讨
1. 证据融合示例与有限测试的局限性
在探讨知识的确定性时,我们常常会遇到证据与被证明事物融合的情况。以验证隔壁房间是否有电话为例,当有人告知我们隔壁有电话,我们可能会出于怀疑而进行验证。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测试方法,比如拆开一点查看,或者实际用它给某人打电话,甚至让对方回电以确保其真实性。如果这些测试都得到了积极的结果,按照常理我们会认为这就是一部电话。从这个例子可以提取出一个原则:如果一个事物通过了有限的一系列测试且结果为阳性,那么从实际用途来看,它属于某类事物的身份就可以被确定。
然而,这种有限测试的方法并非无懈可击。在警察搜查的情境下,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像大卫·克鲁格这样的大骗子,以及许多小骗子,会安装一些看似正常的电话,但实际上这些电话在关键会议期间会适时发出嗡嗡声,电话里能听到重要人物的声音,看似处理了一些重要事务,但这些声音可能来自留声机或磁带录音机。在间谍行业,像电话这样的普通设备也可能被完全改装成不那么单纯的工具,它们至少看起来还是电话,并且可能满足奥斯汀提出的四项电话要求。这表明,即使满足了有限的测试要求,这个东西也可能不是真正的电话,有限的测试并不能引入根本性的新因素。尤其是当测试需要逐个进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错误来源总是有可能出现。
2. 不可错性与可错性
人类可错性的一个本质特征是,我们无法预测下一个错误会是什么类型。如果人类的可错性有(a)可以无误确定的界限,并且(b)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无误识别,那么就会出现人类在一个领域可错,而在另一个领域无误的情况。但人类的困境恰恰在于这些不可预测的失败。无论成功的系列有多长,成功的领域界定得有多好,人类普遍可错性的这一特征都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