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通用公共许可证与Linux系统解读
1.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概述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第二版发布于1991年6月。其核心目的是保障用户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权利,确保软件对所有用户都是自由的。这里的“自由”强调的是自由使用、复制、分发、研究、修改和改进软件的权利,而非价格上的免费。
大多数软件的许可证旨在剥夺用户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而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则与之相反。该许可证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的软件,以及那些作者承诺使用此许可证的其他程序。
为了保护用户的权利,采取了两个步骤:一是对软件进行版权保护,二是提供此许可证,赋予用户合法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软件的权限。同时,为了保护作者和用户的权益,明确该自由软件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此外,为避免自由软件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规定任何专利必须允许所有人免费使用,否则不得授权。
2.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具体条款
以下是复制、分发和修改软件时需要遵循的具体条款:
| 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 ---- | ---- |
| 0 | 本许可证适用于任何包含版权持有者声明可根据本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进行分发的程序或其他作品。“程序”指任何此类程序或作品,“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程序本身或版权法下的任何衍生作品。除复制、分发和修改之外的活动不在本许可证范围内。运行程序的行为不受限制,程序的输出仅当其内容构成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才受本许可证覆盖。 |
| 1 | 可以以任何介质原样复制和分发程序的源代码,但需在每份副本上显著且适当地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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