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数据共享空间:挑战、行动与平台项目解析
1. 数据共享的多元参与
数据共享空间的构建涉及多方参与,除了企业,还包括普通公民。尽管普通公民并非数据共享空间实现的直接参与者,但他们在数据共享中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相关建议中,商业作为主要经济驱动力处于核心地位,同时也考虑了多种数据共享模式,如企业对政府(B2G)、政府对企业(G2B)、企业对科学(B2S)、科学对企业(S2B)以及消费者对企业(C2B)等机会。
2. 数据共享面临的挑战
2.1 挑战分类
BDVA社区确定了阻碍数据共享预期价值实现的关键挑战,这些挑战可分为组织间和组织内两大主要问题。
|挑战分类|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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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间|缺乏功能完善且值得信赖的数据共享生态系统,难以激发大规模即时参与。主要原因包括缺乏健全的法律和道德框架、治理模型以及可保证数据质量、可靠性和公平使用的可信中介。此外,新兴最佳实践和标准(如互操作性、来源和质量保证标准)的广泛遵循度不足,其成熟速度也未达预期。从技术角度看,数据共享解决方案需应对欧洲对民主人工智能的伦理设计要求,向分散混合模式数据共享和处理架构的快速转变也带来了显著的可扩展性挑战。|
|组织内|一是由于缺乏数据估值标准和评估工具,加上数据价值的高度主观性和因参与方而异的特点,以及大多数数据生产者缺乏数据共享远见,导致难以确定数据价值。二是数据生产者在遵循标准指南的情况下,仍难以平衡数据共享后的感知价值与共享时暴露的风险。具体例子包括因数据所有权的流动性导致对数据控制的感知丧失(法律上难以甚至无法明确界定)、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因无意暴露或恶意逆向工程导致商业秘密丢失,以及因可能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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