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中世纪挪威古律法:古拉廷法的世界
1. 中世纪挪威社会概览
1.1 人口、生计与地理
13 世纪的挪威是一个农业社会,估计人口约 30 万。多数家庭生活在自给自足的农场,农民可能是农场主,不过更多是租户。在挪威西部、南部和北部,大部分人居住在沿海地区、峡湾沿岸和肥沃的内陆山谷,渔业与农业几乎同等重要。而挪威东部和中部多被大片森林覆盖,农耕更为困难,人们采用刀耕火种的方法开辟新农田。森林为狩猎提供了充足的场地,湖泊和河流则是重要的渔场。山区建有夏季牧场小屋,用于夏季放牧,由此引发了许多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纠纷。
挪威当时没有村庄,但存在名为 heruð 的农村社区,很多以教堂或 þing 场地为中心。在一些地区,特别是挪威南部和西部,家庭居住在聚落中,农场的房屋、谷仓和其他建筑聚集在一个院子里,例如挪威西部的 Havråtunet,八个农场在一个院子里有大约六十座建筑。城镇数量少且规模小,主要的有首都卑尔根(约 7000 居民)和宗教中心尼达罗斯(现特隆赫姆,约 3000 居民),城镇里的男性主要是工匠和商人,适用城镇法律。
1.2 社会结构
挪威社会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 阶层 | 描述 |
| ---- | ---- |
| 国王和伯爵 | 处于社会顶层,拥有最高权力 |
| 主教 | 地位仅次于国王和伯爵 |
| 有地男子 | 富有的农民,受国王赐予土地,作为国王的顾问和海军征兵的官员 |
| 农民及其家庭 | 社会的主体,包括自由人(自由持有者、户主和租户)、自由民,大多数是租户 |
| 神职人员 | 原本属于上层阶级,但教区牧师逐渐融入农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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