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构造方法或者工厂方法创建实例的区别

本文解析了构造方法与工厂方法的区别,强调了构造方法基于类名且仅能通过参数区分,而工厂方法如getInstance更为灵活,可用于条件判断及返回子类型。同时探讨了工厂方法在实现单例模式及避免直接实例化时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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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方法:

创建一个类后,如果不声明构造方法,会默认声明一个与类的修饰符相同修饰符的无参的构造方法。

不是应该声明一个public的无参构造方法吗?

不是。


工厂方法:

就是常见的getInstance、newInstance。


public class GetInstanceTest {
	
	private GetInstanceTest(){
		
	}
	
	public static GetInstanceTest getInstance(){
		return new GetInstanceTest();
	}
}



二者的区别:

构造函数名必须是类名,只能通过参数来区分,而工厂方法随意命名。

但是但是但是,如果不叫getInstance、newInstance的话,是会被骂的,因为别人找不到。

这也是工厂方法一个小小的缺点,如果命名奇葩,则无法与其他static方法区分


工厂好用的地方有二:

1、创建对象时,有时需要添加一些条件判断是否应该创建,如果满足条件则返回一个实例,不满足则返回NULL,比如单例模式。构造函数做不到。

2、工厂模式能够返回当前类的子类型


工厂的弊端除了命名还有一个严重的。

存在工厂方法的类一般不能被继承。

为什么?

既然有了工厂方法,一般不会声明public或者protected的构造方法。

否则就可以绕过工厂方法了。

没有public或者protected构造方法的类,是不可以被继承的

为什么私有了就不能被继承?

你写一个试试就知道了。会出现如下错误

Implicit super constructor XXXX() is not visible for default constructor. Must define an explicit constructor。

为什么会报错?

因为子类会默认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私有了调用不到。

设置一个类不能被继承,两种方法:一是final,二就是构造方法私有;

为什么?

大侠,删号重练,回炉重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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