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自由流动权利与居留法律体系解析
在瑞典,人员的自由流动以及居留相关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不同国籍的人员在瑞典的法律待遇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欧盟/欧洲经济区(EEA)国民和北欧国民之间,而居留概念在各个法律领域中是获取相关权利的关键要素。
1. 欧盟法律与北欧福利国家的摩擦
2004 年 4 月 29 日的第 2004/38/EC 号指令以及第 883/2004 号条例的实施和应用,揭示了欧盟法律与基于居留权的北欧福利国家之间不可避免的摩擦。该指令的实施为瑞典《外国人法》中的欧盟公民创造了新的居留权,但未触及社会保障和社会援助法。然而,在应用欧盟法律中的非歧视原则时,发现了在使用瑞典社会福利法方面的困难。例如,公共当局对来瑞典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国民的法律地位采取的有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如何在符合欧盟法律的情况下限制瑞典福利法的适用范围等问题。
而对于北欧国民来说,情况则有所不同。北欧国家在区域去边界化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实际上并没有试图限制自由流动和福利权利的平等获取。
2. 瑞典针对不同国籍人员的法律安排
- 法律基础 :在瑞典合法停留或居住的法律依据是《外国人法》。对于欧盟/欧洲经济区国民,适用第 3a 章,这是瑞典实施第 2004/38 号指令的关键部分。不符合居留权要求的人可能需要申请居留许可。瑞典移民局负责检查移民身份、居留许可的需求或居留权的有效性。
- 人口登记 :如果一个人搬到瑞典并计划停留超过一年,应在人口登记处进行登记。登记由瑞典税务局决定,该局会独立评估居留权的条件。对于欧盟/欧洲经济区国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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