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语言法律领域语义资源:融合自底向上与自顶向下方法
在法律领域,知识的获取和建模至关重要。随着法律文本的不断增加和多语言环境的需求,如何有效地构建语义资源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本文将探讨一种融合自底向上和自顶向下方法的策略,用于构建多语言法律领域的语义资源。
语言与法律的紧密联系
法律与语言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法律依赖于语言进行表达和传播,无论是立法语言、司法话语还是法律理论,都离不开语言的支撑。
法律通过多个层面的话语进行表达:
- 立法语言 :是“对象”语言,是实证法的主要来源,其书面来源的构成力源于立法定义的约定性,为法律概念赋予了常规意义。
- 司法话语 :法官以“操作”意义解释法律语言,将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例,主要功能是填充对象语言的外延维度。
- 教义学语言 :是对立法和判例语言的重新表述,旨在对规范内容进行概念化,虽为元语言,但仍基于对论述领域的分析。
- 法律理论 :表达了几乎所有法律体系共有的基本概念和系统类别,可构建为形式化和公理化的系统。
- 法哲学 :处于最高抽象层次,表达一般原则和价值判断及其排序标准。
在法律翻译中,不同法律体系的法律术语不仅反映了其运作的法律概念,还体现了各体系之间的深层差异。在计算环境中,法律理论的概念化与教义学构建的法律概念之间的界限成为了纯粹的方法论问题。这些特点在设计法律领域的本体构建方法时必须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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