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候,法国有个大数学家叫做布莱士·帕斯卡。
帕斯卡认识两个赌徒,这两个赌徒向他提出了一个问题。
他们说,他俩下赌金之后,约定谁先赢满5局,谁就获得全部赌金。
赌了半天,A赢了4局,B赢了3局,时间很晚了,他们都不想再赌下去了。
那么,这个钱应该怎么分?
是不是把钱分成7份,赢了4局的就拿4份,赢了3局的就拿3份呢?
或者,因为最早说的是满5局,而谁也没达到,所以就一人分一半呢?
这两种分法都不对。
正确的答案是:赢了4局的拿这个钱的3/4,赢了3局的拿这个钱的1/4。
为什么呢?
假定他们俩再赌一局,A有1/2的可能赢得他的第5局,B有1/2的可能赢得他的第4局。若是A赢满了5局,钱应该全归他;若B赢得他的第4局,则下一局中A、B赢得他们各自的第5局的可能性都是1/2。
所以,如果必须赢满5局的话,A赢得所有钱的可能为1/2+1/2×1/2=3/4,当然,B就应该得1/4。
数学期望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