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规则系统的挑战与应用
1. 规则系统与标准语言
在网络环境中,规则系统需要标准语言和框架来实现规则交换服务。早期计算机开发阶段,如C和Java这样的命令式编程语言用于表示和执行规则,但在网络分布式环境下,这些规则缺乏灵活性且难以维护,也不适合将人类策略概念转化为计算机规则。如今,人们采用声明式编程指定规则并自动执行,XML成为声明式规则交换的标准语法表示,如RuleML、RIF等。不过,纯XML无法为规则指定明确的语义,因此规则社区构建了规则语言及其框架背后的逻辑基础,以确保不同规则系统规则交换时语法和语义的完整性。
2. 规则分类
规则可分为以下三类:
- 演绎规则(推导规则) :可结合事实触发正向或反向推理引擎,推导出隐含事实。
- 规范规则(完整性规则) :对数据或业务逻辑施加约束,确保数据库或知识库中的一致性。
- 反应规则(主动规则) :若仅使用演绎规则,无法更新数据库或知识库,反应规则则可解决此问题。它又可细分为:
- 事件 - 条件 - 动作(ECA)规则 :形式为“ON Event IF Condition DO Action”,当事件发生且条件满足时执行动作。
- 产生式规则 :形式为“IF Condition DO Action”,条件查询包含规则操作数据的工作内存,当底层数据库的变化使条件为真时执行动作。
在反应规则中,当消息到达或定时器事件触发规则时,会验证条件是否满足并执行动作。声明式规则通过规则语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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