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类的析构函数应该声明为虚函数?

析构函数的用法
1.每个析构函数(不加 virtual) 只负责清除自己的成员。
2.可能有基类指针,指向的确是派生类成员的情况。

对于第二种情况:
正确执行:基类指针可以指向派生类的对象(多态性),如果删除该指针delete []p;就会调用该指针指向的派生类析构函数,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又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这样整个派生类的对象完全被释放。
如果析构函数不被声明成虚函数,则编译器实施静态绑定,在删除基类指针时,只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而不调用派生类析构函数,这样就会造成派生类对象析构不完全。所以,将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是十分必要的。

所以要保证运行适当的析构函数,基类中的析构函数必须为虚析构。
反正你在写一个类时,将其析构函数写为虚函数总不会错,一样重载的。
示例:
假设父类为A,子类为B,当A*   p   =   new   B();
要析构p指向的对象时,若a中的析构函数不是virtual,则调用delete p时,不会调用b的析构函数,这样在b中分配的资源就无法释放了。
会造成内存泄露 
class   A 

public: 
        virtual   ~A(   void   ); 
}; 

class   B   :   public   A 

public: 
        virtual   ~B(   void   ); 
        int   n; 
}; 

如果你这样用: 

A   *pb   =   new   B; 
然后 
delete   pb; 
如果A的析构不是虚的,那么删除A的指针pb时,调用的析构函数就只有A的析构,但如果A的析构是虚的话,删除pb时,就会从pb里的虚函数表里去查找pb真实类型的析构函数。 

如果析构函数不是虚的,那么删除pb时,只调用了A的析构,而没有调用B类的析构,所以B类中的int   n将不会被删除,造成内存泄露!

注:

1. 一个成员函数被声明为虚函数后,在同一类族中的类就不能再定义一个非virtual的但与该虚函数具有相同的参数(包括个数和类型)和函数返回值类型的同名函数。

2. 根据什么考虑是否把一个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

(1)成员函数所在的类是否会作为基类。

(2)成员函数在类的继承后有无可能被更改功能,如果希望更改其功能的,一般应该将它声明为虚函数。

如果成员函数在类被继承后功能不需修改,或派生类用不到该函数,则不要把它声明为虚函数。

不要仅仅考虑到作为基类而把类中的所有成员函数都声明为虚函数。

(3)调用是通过对象名还是通过基类指针或引用去访问,如果是通过基类指针或引用去访问的,则应当声明为虚函数。

说明:使用虚函数,系统要有一定的空间开销。当一个类带有虚函数时,编译系统会为该类构造一个虚函数表,它是一个指针数组,存放每个虚函数的入口地址。系统在进行动态关联的时间开销很少,提高了多态性的效率。

 3. 析构函数的作用是在对象撤销之前把类的对象从内存中撤销。通常系统只会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不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

  只需要把基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即虚析构函数,这样就会撤销基类对象的同时撤销派生类的对象了,这个过程是动态关联完成的。

4.如果将基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时,由该基类所派生的所有派生类的析构函数都自动成为虚函数,即使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与基类的析构函数名字不相同。

最好把基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这将使所有派生类的析构函数自动成为虚函数,如果程序中显式delete运算符删除一个对象,而操作对象用了指向派生类对象的基类指针,系统会调用相应类的析构函数。

5.构造函数不能声明为虚函数。

6.纯虚函数

有时候,基类中的虚函数是为了派生类中的使用而声明定义的,其在基类中没有任何意义。此类函数我们叫做纯虚函数,不需要写成空函数的形式,只需要声明成:

    virtual float area()const=0;

一般形式:virtual 函数类型 函数名(形参表列)=0;

注意:纯虚函数没有函数体;

最后面的“=0“并不代表函数返回值为0,只是形式上的作用,告诉编译系统”这是纯虚函数”

这是一个声明语句,最后应有分号。

纯虚函数只有函数的名字但不具备函数的功能,不能被调用。在派生类中对此函数提供定义后,才能具备函数的功能,可以被调用。


<think>嗯,用户问为什么基析构函数需要声明虚函数。这个问题我记得和对象析构时的行为有关,特别是当用基指针指向派生对象的时候。如果基析构函数不是虚的,那么当通过基指针删除对象时,只会调用基析构函数,而派生析构函数不会被调用,这会导致内存泄漏或者资源没有正确释放的情况。 比如,假设有一个基Base和一个派生Derived。如果Base的析构函数不是虚函数,而用户用Base*指针指向一个Derived对象,然后delete这个指针,这时候只会执行Base的析构函数,Derived的析构函数不会执行。这样,如果Derived中有动态分配的内存或者其他资源需要释放,就会造成泄漏。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将基析构函数声明虚函数。这样,当通过基指针删除派生对象时,会先调用派生析构函数,再调用基析构函数,确保所有资源都被正确释放。这也是为什么在C++中,如果一个被设计为基(即会被其他继承),通常需要将其析构函数设为虚函数的原因。 另外,如果基析构函数不是虚的,而用户又可能通过基指针删除派生对象,这时候程序的行为是未定义的,可能导致各种问题。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基析构函数应该声明虚函数。不过,如果确定这个不会被继承,或者不会通过基指针来删除对象,那么可能不需要虚析构函数,这样可以避免虚表带来的额外开销。</think><< 基析构函数需要声明虚函数的主要原因是确保通过基指针删除派生对象时,能正确调用完整的析构函数链。具体原因如下: 1. **避免资源泄漏** 当通过基指针删除派生对象时,如果基析构函数非虚,只会调用基析构函数,导致派生独有的资源(如动态内存、文件句柄等)未被释放。 2. **保证多态行为正确** 虚析构函数是多态机制的一部分。当通过基指针操作派生对象时,虚析构函数确保调用正确的析构函数序列(派生→基)。 ```cpp class Base { public: virtual ~Base() { std::cout << "Base destructor\n"; } // 虚析构函数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public: ~Derived() override { std::cout << "Derived destructor\n"; } }; int main() { Base* obj = new Derived(); delete obj; // 输出顺序:Derived destructor → Base destructor } ``` **解释** 如果基析构函数声明虚函数,上述代码中`delete obj`只会调用`Base`的析构函数,导致`Derived`特有的资源未被清理。虚析构函数通过虚函数表(vtable)找到实际对象的析构函数入口,确保析构顺序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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