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采用模型与法律考量
1. 云计算服务类型
目前,领先的云服务提供商提供了四种通用类型的服务:
1. 弹性计算集群 :包含一组运行客户应用程序代码的虚拟实例。
2. 持久存储服务 :可将应用程序或其他数据存储在集群中。
3. 云内网络 :连接应用程序的各个组件。
4. 广域网(WAN) :将托管应用程序的云数据中心与互联网上的终端主机连接起来。
这些服务类型的分类很有用,但在评估哪家提供商能为这些服务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时,还需要考虑性能、成本和可用性等指标。
云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大型的、易于使用和访问的虚拟化资源池(如硬件、开发平台和/或服务)。这些资源可以动态重新配置以适应可变负载,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通常采用按使用付费的模式,基础设施提供商通过定制的服务级别协议(SLA)提供保障。
2. 公共云
2.1 定义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对公共云的定义是:云基础设施向公众或大型行业集团提供,由销售云服务的组织拥有。关键在于服务由资源所有者(通常称为服务提供商)提供给任何想使用该服务的人,服务可以是IaaS、PaaS、SaaS和DaaS等。服务提供商可能按使用量收费,有时按定期收费,也可能免费提供服务并通过广告等其他收入来源盈利。
2.2 使用者
- 个人用户 :数以百万计的人在使用公共云服务。例如,仅浏览器电子邮件服务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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