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于任何一个自然数NN,都可以分解质因子得到如下形式:
N=pe11∗pe22∗pe33∗⋯∗pekkN=p1^e1 ∗ p2^e2 ∗ p3^e3∗ ⋯ ∗ pk^ek(e1、e2…ek是指数)
那么有结论:N的因子的个数为:f(n)=(1+e1)∗(1+e2)∗⋯∗(1+ek)
如N=100,分解质因子变形为:100=22∗52,NN的因子的个数为:f(N)=f(100)=(1+2)∗(1+2)=9
即:1,2,4,5,10,20,25,50,100
推导
1.因为任何一个数都能分解成如上形式(N=1时,2^0)
2.又在对N进行分解时,对质因数p1,有选0~e1个共e1+1种情况;
3.且质因数相乘结果不重复(由于质数间互质),所以结果就是:
f(n)=(1+e1)∗(1+e2)∗⋯∗

本文介绍了一个自然数N通过质因数分解的方法来确定其所有因子的数量。利用N=pe11∗pe22∗pe33∗⋯∗pekk的形式,可以得出N的因子个数公式f(n)=(1+e1)∗(1+e2)∗⋯∗(1+ek)。并提供了具体实例与代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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