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科技自动化:机遇与挑战并存
1. 加密货币与首次代币发行(ICOs)监管
早期,加密货币主要作为投机媒介,大型国际银行对其持谨慎态度。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采取了与美国等司法管辖区类似的观望策略,起初表示对加密货币和首次代币发行的监管将取决于交易资产是否构成香港法律下的“证券”。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行政总裁明确表示,加密货币不能被定义为货币,因为它不被普遍接受作为交换媒介,价值不稳定,也不能作为记账单位。
2018年初,SFC对多家加密货币交易所采取了监管行动,向七家在香港或与香港有关联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发出信函,警告它们不应交易《证券及期货条例》(SFO)所定义的“证券”类加密货币。同时,SFC还向七家首次代币发行发行人发出警告,指出首次代币发行本质上是区块链初创企业的众筹活动。这显示出香港监管机构在满足国际期望、提供安全有序市场的同时,较少关注本地经济的融资需求。
2. 监管沙盒的设立
监管沙盒是全球金融危机后出现的最显著的监管创新之一。类似于药品许可,使用沙盒监管的机构在发放通用公共许可证之前需要进行一定量的观察测试。沙盒监管允许行业在推进创新的同时,降低对个人投资者或市场完整性造成损害的风险。
香港的三个金融监管机构都设立了监管沙盒:
- HKMA :2016年设立了监管沙盒,并随后创建了一个聊天室。HKMA的沙盒与SFC和香港保险业监管局(IA)的沙盒相连,为跨部门金融科技产品的试点试验创建了“单一入口点”。使用HKMA沙盒的原则包括银行管理层明确项目的范围、阶段和时间安排,展示在试验期间保护客户利益的措施,建立足够的风险管理控制,展示操作系统的就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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