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S项目核算及结果分析方案
核心目标
实现海外项目全周期成本归集、预算控制与盈利分析,满足多会计准则(如IFRS/本地GAAP)的核算要求。
方案设计
-
项目结构配置
- WBS层级设计:按“项目组→国家→客户→具体项目”搭建WBS(工作分解结构),末级WBS关联成本中心(如海外分公司成本中心),确保成本归属清晰。
- 网络活动与里程碑:通过网络活动(Network Activity)细化任务(如设计、采购、施工),设置里程碑节点(如验收)触发收入确认(基于百分比法或完工合同法)。
-
预算与成本控制
- 预算维度:在CJ30中按WBS层级维护“人工、材料、服务、间接费用”预算,启用可用性控制(AVC),超预算时触发警告(如配置容差限制为10%)。
- 成本归集规则
- 直接成本:通过采购订单(PO)关联WBS,收货时自动计入项目成本(如MB1A移动类型281);员工差旅费用通过TRIP事务码报工时指定WBS。
- 间接成本:通过成本中心分摊循环(KSV5)按“预算占比”或“工时统计”将管理费用分配至WBS(如总部管理费按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分摊)。
-
结果分析(CO-PA)
- 方法配置:在OKG1中定义结果分析版本(如版本0用于集团IFRS,版本1用于本地GAAP),选择“完工百分比法”(POC)或“完成合同法”:
- POC计算:通过KKAO执行结果分析,基于“实际成本/计划总成本”计算完工进度,生成“在建工程”(WIP)和“已确认收入”。
- 差异调整:对“计划成本vs实际成本”差异,通过KALC重估成本,确保毛利分析准确性。
- 报表输出:通过S_ALR_87013531(项目利润表)和KE30(CO-PA报表)输出“项目损益分析表”,包含“预算金额、实际成本、已确认收入、毛利率”维度。
- 方法配置:在OKG1中定义结果分析版本(如版本0用于集团IFRS,版本1用于本地GAAP),选择“完工百分比法”(POC)或“完成合同法”:
-
期末结算
- 结算规则:在OKO7中配置WBS结算规则,将WBS成本结算至“在建工程”(资产化项目)或“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化项目),结算事务码CJ88。
二、PO关税入存货方案
核心目标
将进口关税合规计入存货成本,确保存货价值准确并符合本地税法要求(如关税可抵扣或资本化)。
方案设计
-
科目与条件类型配置
- 关税科目设置:在OBYC中配置事务码“FR3”(关税)对应总账科目(如“22210200-进口关税”),并指定“存货科目”(如“14030000-原材料”)作为关税的目标科目。
- 采购条件类型:在MEK1中维护关税条件类型(如“ZTX1-进口关税”),设置“条件类别”为“B-交付成本”,“计算类型”为“百分比”或“固定金额”,并关联科目确定过程(如RM0000)。
-
采购流程处理
- PO创建:在ME21N中录入采购订单时,在“条件”标签页添加关税条件类型(ZTX1),系统自动计算关税金额(如货值100万,关税税率5%,则关税5万)。
- 收货与发票校验
- 收货(MIGO):收货时,关税金额通过“条件类型”自动计入存货成本,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14030000) 105万(含关税5万)贷:GR/IR(WRX) 100万贷:应付关税(22210200) 5万 - 关税发票校验(MIRO):针对关税单独发票,在MIRO中选择“计划交付成本”,参照PO的关税条件类型录入,系统自动清账“应付关税”科目。
- 收货(MIGO):收货时,关税金额通过“条件类型”自动计入存货成本,会计分录:
-
特殊场景处理
- 关税不可抵扣场景:若本地税法规定关税不可抵扣(如部分国家关税需费用化),则在OBYC中修改“FR3”科目为“税金及附加”(64030000),收货时直接计入费用。
三、海外特殊税务和资产差异折旧方案
核心目标
应对海外税务合规(如增值税、预提税)及资产折旧差异(如IFRS vs本地税法),通过SAP配置实现多维度核算。
方案设计
-
海外特殊税务处理
- 增值税(VAT)配置:
- 按国家维护税码(FTXP),如欧盟国家设置“反向 charge”税码(如DE的MWST 19%),中国设置“进项税13%”。
- 配置“免税进口”流程:通过ME21N的“税务代码”字段选择“免税”(如ZE00),并在PO抬头“进口”标签页维护海关编码(HS Code)作为免税依据。
- 预提税(Withholding Tax)处理:
- 在OBYW中配置预提税科目(如“22210300-预提所得税”),通过OB07定义预提税类型(如“WHT01-股息预提税10%”)。
- 供应商主数据(FK02)中勾选“预提税”标识,付款时(F-53)系统自动计算预提税并生成分录:
借:应付账款 100万贷:银行存款 90万贷:预提所得税 10万(WHT 10%)
- 增值税(VAT)配置:
-
资产差异折旧处理
- 平行折旧范围配置:
- 在OADB中为海外公司代码启用“集团折旧范围(01-IFRS)”和“本地税法折旧范围(02-LOCAL)”,01按经济寿命(如5年),02按税法最低年限(如3年)。
- 在AS01创建资产主数据时,分别维护两个范围的折旧码(如01用“LINR-直线法”,02用“STRS-税法加速折旧”)。
- 折旧运行与调整:
- 每月通过AFAB执行折旧,系统同时更新两个范围的累计折旧,总账仅取本地范围(02)数据,集团范围(01)数据用于合并报表。
- 差异调整:通过ABZU对“集团vs本地”累计折旧差异计提递延税项(如本地多提折旧导致税会差异,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
- 平行折旧范围配置:
四、进出口贸易路径及三方销售方案
核心目标
规范跨国进出口流程(如进口清关、出口退税)及三方销售(如“中国→海外客户→海外供应商”直运模式)的核算。
方案设计
-
进出口贸易路径
- 进口流程:
- 采购订单类型:使用“进口采购订单”(类型“ZIM”),在ME21N中维护“进口数据”(如贸易术语CIF/FOB、报关代理)。
- 清关处理:通过MIGO对“报关单”做“非 valuated 收货”(移动类型103),清关完成后转为“valuated 收货”(移动类型105),触发存货入账。
- 出口流程:
- 销售订单类型:使用“出口销售订单”(类型“ZEX”),在VA01中维护“出口数据”(如HS编码、出口退税税率)。
- 退税处理:通过VF01开具出口发票后,在SAP中通过“金税接口”导出数据至当地退税系统,退税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 进口流程:
-
三方销售(直运销售)处理
- 业务场景:海外客户(A)向我方(B)采购,我方指令海外供应商(C)直接发货给A,B与C结算采购款,B与A结算销售款。
- SAP配置:
- 销售订单:创建“直运销售订单”(VA01,类型“ZDS”),行项目勾选“直运”标识,自动生成采购申请(ME51N)。
- 采购订单:将采购申请转为“直运采购订单”(ME21N,类型“ZDO”),供应商为C,交货地址为A的地址。
- 会计分录:
- 采购环节(MIRO):借:应付账款-C,贷:银行存款;
- 销售环节(VF01):借:应收账款-A,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直运模式下无实际入库)。
五、在途库存管理方案
核心目标
实时监控跨国采购的在途库存,确保账实一致并准确核算资金占用。
方案设计
-
在途库存会计处理
- 移动类型配置:使用“供应商在途库存”移动类型(如101O,O代表跨公司),收货时通过MIGO触发分录:
借:在途物资(14020000) 100万贷:GR/IR(WRX) 100万 - GR/IR科目拆分:在OBYC中配置“GR/IR调整科目”,通过F.13自动清账时,将未清项重分类至“在途物资”或“应付账款-暂估”。
- 移动类型配置:使用“供应商在途库存”移动类型(如101O,O代表跨公司),收货时通过MIGO触发分录:
-
监控与报表
- 事务码监控:通过MB5T(在途库存清单)查看“已下单未收货”的在途库存,按“供应商、采购订单、预计到货日期”维度筛选。
- 预警配置:在ME21N中维护“计划交货日期”,通过SAP workflow设置“超期未到货”邮件预警(如逾期30天触发通知采购经理)。
-
特殊场景处理
- 跨境在途损耗:若报关时发现损耗,通过MB1A(移动类型551)做“报废处理”,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向供应商索赔(F-26创建索赔凭证)。
总结
海外SAP FICO实施需结合“本地化合规”与“集团标准化”,通过科目映射、条件配置、平行维度(如折旧范围、结果分析版本) 实现多场景适配,同时依赖WBS/网络活动、条件类型、移动类型等核心元素落地流程,并通过CO-PA/资产报表/在途监控表输出管理决策数据。
641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