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Eric
来源:IPO魔女
2025年12月11日,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将迎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公司保荐机构为国联民生证券,拟募集资金12亿元。
01连续三年营收下滑,近八成净利润来自税收优惠
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报告期),林平发展营业收入分别为28.79亿元、28.00亿元、24.85亿元、12.2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4亿元、2.12亿元、1.53亿元、0.91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营业收入从28.79亿元连续下滑至24.85亿元,2025年1-9月营收虽小幅增长,但扣非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23.64%,另外,2024年公司归属净利润同比下滑27.83%至1.53亿元,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26.8%。同时,交易所也要求公司分析未来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林平发展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瓦楞纸、箱板纸销售收入,从产品结构来看,箱板纸毛利占比较高,各期分别为77.50%、83.78%、84.67%和80.20%;瓦楞纸毛利占比分别为22.29%、13.89%、12.60%和16.37%,占比较低且逐年下降,林平发展称主要原因为公司箱板纸的产能逐渐释放,销量占比增加,成为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但与此同时,林平发展的主要产品瓦楞纸、箱板纸销售单价分别从2022年的3131.39元/吨和3407.95元/吨降至2025年上半年的2316.41元/吨和2445.79元/吨,降幅分别达26%和28%,此外,在同行业可比公司里,2024年林平发展的市场占有率仅为0.75%,仅在选出同行业可比公司内排名第三,第一山鹰国际市场占有率为5.31%、第二景兴纸业市场占有率为1.13%,主要产品单价连年降低,市场占有率也不足1%,这是否意味同行业竞争激烈,市场越来越趋于饱和呢。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林平发展短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9009万元激增至2025年的2.1亿元,增幅超130%,公司偿债压力陡增。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2.53亿元,2025年上半年却仅为0.77亿元,粗略计算下,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滑超过30%。
各报告期内,林平发展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56%、40.04%、37.70%和43.62%,流动比率分别为1.04倍、1.42倍、1.07倍和1.0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5倍、1.18倍、0.86倍和0.87倍。众所周知,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而林平发展报告期内流动比率一直低于2,速动比例也仅在23年超过1,可见公司偿债能力较弱。
据上会稿显示,报告期内,林平发展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3.02%、68.65%、80.58%、61.23%,占净利润比例超六成以上,其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金额较大。对此,林平发展也承认,未来若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先进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02问询函中披露数据打架,研发创新能力存疑
在研发费用方面,报告期内,林平发展研发费用分别为9478.79万元、8808.94万元、8379.72万元,4428.75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29%、3.15%、3.37%、3.62%,但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研发耗材”(如原材料废纸、煤炭)费用占比超83%,然而,公司主营产品瓦楞纸和箱板纸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这难免让人对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与生产成本的划分产生疑问。
对此,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解释说明研发投入对应的研发项目,如何区分研发费用及生产成本的归集;研发是否形成产品、废料,其后续处置和会计处理方式;研发费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林平发展回应称”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实质严格区分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研发费用的归集、与生产成本的划分合理、准确。”
IPO魔女注意到,首轮问询函里第400-402页显示,报告期内林平发展研发项目数量情况分别为11项、12项、13项、13项,对应的职工薪酬分别为761.64万元、1084.14万元、1175.92万元、637.09万元。然而矛盾的地方在于,同样在首轮问询函第385页显示,报告期内,林平发展的期末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86人、94人、104人、109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761.64万元、855.57万元、953.21万元、524.27万元,仅2022年职工薪酬披露一致,后续披露皆出现数据打架的情况,可见公司数据披露真实性方面似乎仍存疑。
此外,截至上会稿签署日,林平发展取得专利有27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其中,在专利申请日期方面,2项发明专利于2014年和2017年申报,25项实用新型专利于2021年申报5项,2022年申报5项,2023年申报15项,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12月内集中申请专利12项,奇怪的是,截至目前近两年的时间便再无专利数量的新增,但研发项目数量却每年都稳定在11-13个,8年内无任何发明专利申报,这不禁让人对公司创新研发的能力产生怀疑。
03产能利用率未饱和仍扩产,过往规范性问题频发
报告期内,林平发展主要产品瓦楞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16%、86.54%、76.15%、83.39%,产销率分别为100.01%、100.45%、99.33%、95.72%,箱板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1.51%、88.42%、89.39%、93.47%,产销率分别为101.50%、99.91%、97.64%、95.06%。另外,2023年和2024年,公司主要产品瓦楞纸和箱板纸产能稳定在40万吨和80万吨。
上会稿显示,林平发展拟募集12亿元用于扩充产能,计划5亿元用于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7亿元用于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其中,项目一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60万吨定量为80-200g/㎡箱板纸的生产能力,项目二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30万吨定量为90-160g/㎡瓦楞纸和年产30万吨定量为80-200g/㎡箱板纸的生产能力,总言之,该募投完全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新增30万吨瓦楞纸产能和90万吨箱板纸。
对此,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所需金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发行人当前产能与固定资产规模、同行业公司同等产能的投入规模等进行量化分析,发行人的生产投入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募投项目产能、当前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变动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比较情况等,说明新增产能消化的可行性及具体依据。
另外,问询函中,公司为筹划境外融资事项,曾于2016年搭建境外架构。搭建方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设通过设立四家特殊目的公司,并由绿色纸业在境内设立宿州森林海并由宿州森林海全资收购发行人的方式完成架构搭建;境外架构搭建过程中存在股权代持及李建设作为境内个人未办理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情形。此外,2020年,因公司终止筹划境外上市,公司拆除境外架构,宿州森林海将其持有发行人全部股权转让给李建设,并注销宿州森林海及4家特殊目的公司。
对此,交易所要求林平发展说明,红筹架构搭建及拆除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所涉各方主体设立、运营、注销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李建设作为境内个人未办理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事项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红筹架构搭建和拆除过程中,是否涉及跨境资金流动及其具体路径,是否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除上述外,公司还存在员工社保公积金未全员足额缴纳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均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形,以2024年末为例,缴纳比例约为89%。不仅如此,报告期内贵公司曾发生多起员工死亡事故,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共发生三起导致员工死亡的意外事故。另外,林平发展也曾频繁遭遇多次环保投诉,2024年至2025年,公司遭到6次环保投诉,内容涉及夜间偷排污水、废渣乱堆、排放黑色废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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