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因数分解
把一个合数分解成若干个质因数的乘积的形式,即求质因数的过程叫做分解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分解质因数也称分解素因数)求一个数分解质因数,要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分解质因数的算式叫短除法,和除法的性质相似,还可以用来求多个数的公因式。
对n进行分解质因数,应先找到一个最小的质数k,然后按下述步骤完成:
(1)如果这个质数恰等于n,则说明分解质因数的过程已经结束,打印出即可。
(2)如果 n 不等于 k,但 n 能被 k 整除,则应打印出 k 的值,并用 n 除以 k 的商,作为新的正整数 n,重复执行第一步。
(3)如果 n 不能被 k 整除,则用 k + 1作为k的值,重复执行第一步。
#include<stdio.h>
#include<stdlib.h>
int main()
{
int n;
printf("请输入一个正整数:");
scanf("%d", &n);
printf("%d = ", n);
for (int i = 2; i <= n; i++)
{
while (n != i)
{
if ((n % i) == 0)
{
printf("%d*", i);
n = n / i;
}
else
{
break;
}
}
}
printf("%d\n", n);
system("pause");
return 0;
}

不存在最大质数的证明:(使用反证法)
假设存在最大的质数为N,则所有的质数序列为:N1,N2,N3……N
设M=(N1×N2×N3×N4×……N)+1,
可以证明M不能被任何质数整除,得出M也是一个质数。
而M>N,与假设矛盾,故可证明不存在最大的质数。
本文介绍了质因数分解的概念及其应用于找寻合数的质因数表达,强调了分解过程从最小质数开始并用短除法表示。此外,通过反证法证明了不存在最大质数的数学原理,展示了数学中的无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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