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厌不让员工好聚好散的公司,格局太小。
员工永远不会空穴来风的说东家不好。
反而是东家本身做的太过分,才会有员工的无限吐槽。
第一,开离职证明各种刁难或者不予开具。
对员工来说,一份离职证明是自个儿入职新单位的先决条件。
因为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关系最好的说明。
第二,离职还需提供下份工作的offer。
管天管地,还能管到自己下份工作的offer?
员工告诉你下份工作是情分,不告诉你本份。
离职跟下份工作有何关系呢?
那这个做离职要挟,属实没品。况且,劳动法没有任何条文有此规定。
第三,口头竞业协议,不能去阿里、京东、头条、快手。
这就是公司给员工的标准,员工自己都没有择业自由。
离职了,老东家还担心员工会把技术、资料、能力、经验带给这些互联网名企。
很好奇,是不是拼多多的员工只能在拼多多工作,离职了就没发展上限?
第四,迟到一分钟扣三个小时工资。
这条规定,算是颠覆了我对拼拼多的企业认知。
算是从未见过迟到,扣三个小时工资的公司。
或许这就是大公司标榜的人性化待遇吧(手动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