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文献摘要编写规则GB/T 6447-2025》发布。其中,摘要人称的使用变化引起大众热议。

以前,国家标准GB6447—87《文摘编写规则》规定,摘要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新国标则规定,一次文献作者编写并作为文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摘要既可采用第三人称也可采用第一人称如“我们”“笔者”“本文”等。由一次文献作者之外的第三方人员编写的二次文献摘要应采用第三人称。
此前,很多期刊遵守国家标准GB6447—87《文摘编写规则》规定,要求投稿论文的摘要不能使用“本文”类词语。很多学者也曾在多个公众场合讨论——摘要是否必须使用第三人称。
本刊编辑部注意到,相当一部分作者倾向于在投稿的摘要和导论中直接陈述他/她的核心学术观点的内容,而不在这些内容的表述前面加上诸如“我(们)的观点是……”、“本文将论证……”的醒目标记。这种写作方式的根本性缺陷在于,它让读者无法区分哪些地方是作者在复述学界共识,哪些地方是作者在表达自己的创新观点,进而让读者无法把握文章的学术贡献。
本刊在此声明:本刊非但不禁止作者在摘要和导论中使用“我(们)的观点是……”、“本文将论证……”等第一人称标记,反而敦促作者明确使用这样的标记。这种写作风格有助于稿件通过初审,也有助于作者自己明确论文的核心论证目标。学术论文的表述使用第一人称的标记开头,并不意味着表述的内容具有任何主观局限性。
现在,《文献摘要编写规则GB/T 6447-2025》发布,可采用“我们”“笔者”“本文”等第一人称,以后就不会再出现相关争议了。
据悉,《文献摘要编写规则GB/T 6447-2025》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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