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治法—————分而治之
定义:对于一个规模为n的问题,若该问题可以容易的解决(比如规模n较小),则直接解决。否则将其分解为k个规模较小的子问题,这些子问题互相独立且与原问题形式相同,递归地解决这些子问题,然后将各子问题的解合并得到原问题的解。
要求:
1.问题的规模缩小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容易地解决
2.该问题可以分解为若干个规模较小的相同问题
3.利用该问题分解出的子问题的解可以合并为该问题的解
4.该问题所分解的各个子问题是相互独立的
一般来说,分治算法在每一层递归上有三个步骤:
1.分解:将原问题分解成一系列子问题
2.求解:递归地求解各子问题。若子问题足够小,则直接求解。
3.合并:将子问题的解合并成原问题的解
动态规划法————子问题不独立(区分分治法)
定义:将待求解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子问题,求解子问题后从子问题的解得到原问题的解;与分治法不同的是,适用于动态规划法求解的问题,经分解得到的子问题往往不是独立的。
动态规划法通常用于求解具有某种最优性质的问题。对于一个给定的问题,若其具有以下两个性质,则可以考虑用动态规划法来求解:
1.最优子结构。如果一个问题的最优解包含了其子问题的最优解,就说明该问题具有最优子结构。当一个问题具有最优子结构时,提示我们动态规划法可能适用,但需要注意此时贪心策略也可能是适用的。
2.重叠子问题。简单理解为原问题分解的子问题有重叠的部分。此时若用分治法递归求解,由于子问题不相互独立,则分治法会将分解的子问题视为新问题,这样会极大地降低算法的效率。而动态规划法则是对每个仅计算一次,把解保存在一个需要时就可以查看的表中,而每次查表的时间为常数。
贪心法————局部最优
定义:总是做出在当前来说是最好的选择,而不从整体上加以考虑。它所做的每步选择只是当前步骤的局部最优选择,也常用于解决最优化的问题。
使用贪心法求解的问题一般具有以下两个性质:
1.最优子结构
2.贪心选择性质:指问题的解可以是局部最优的选择
回溯法————深度优先搜索法
定义:回溯法是种选优搜索法,按选优条件向前搜索以达到目标。但当搜索到某一步时,发现原先选择并不优或达不到目标,就退回一步重新选择。这种走不通就退回再走就是回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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