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类作用域
1. 使用类的成员
在类作用域之外,成员只能通过对象或指针分别使用成员访问操作符 . 或 ->来访问。这些操作符左边的操作数分别是一个类对象或指向类对象的指针。跟在操作符后面的成员名字必须在相关联的类的作用域中声明。
一些成员使用成员访问操作符来访问,另一些直接通过类使用作用域操作符(::)来访问。一般的数据或函数成员必须通过对象来访问。定义类型的成员,如Screen::index,使用作用域操作符来访问。
2. 作用域与成员定义
尽管成员是在类的定义体之外定义的,但成员定义就好像它们是在类的作用域中一样。
3. 形参表和函数体处于类作用域中
在定义于类外部的成员函数中,形参表和成员函数体都出现在成员名之后。这些都是在类作用域中定义,所以可以不用限定而引用其他成员。
4. 函数返回类型不一定在类作用域中
与形参类型相比,返回类型出现在成员名字前面。如果函数在类定义体之外定义,则用于返回类型的名字在类作用域之外。如果返回类型使用由类定义的类型,则必须使用完全限定名。